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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申请 台3月1日改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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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淑媛台北25日电)为提升便民服务效能,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将自3月1日起,推动实施优先权证明文件核发新制,申请人不需再检附首份中文说明书与图说。

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表示,现行优先权证明文件核发,是由申请人检附最初申请说明书及图式向智慧局申请,取得后再由申请人向他国专利机构提出以主张优先权。

这样的申请程序不但申请人需负担影印说明书及图式与跨国提交的成本,且遇有在申请中补充或修正说明书或图式情况时,对于申请人检附内容与其最初申请时所附内容是否一致,智慧局还需要逐一比对,徒然增加行政作业成本。

智慧局思考运用文件电子化并配合调整收文作业流程方式,对于3月1日提出的专利新申请案,利用扫描并建立电子档案,等厂商申请优先权证明文件时,仅须经智慧局程序审查确认申请日后,即得迳由智慧局申请案件管理系统列印该案取得申请日的首份中文说明书及图式(图说),并制发优先权证明文件。

因此,3月1日申请人申请时,不需再检附相关的专利说明书及图式(图说),以简省不必要时间及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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