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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住宅 专家建议空余屋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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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至中新北市2日电)新北市今天召开社会住宅研商会议,与会学者、专家建议,新北市空余屋众多,初期可用少许补贴,提高房东的出租意愿,且公家介入订租约,也可减少租赁纠纷。

内政部目前仍在研修社会住宅法源依据,新北市政府希望先推动地方层级的“新北市社会住宅自治条例”,今天邀请相关领域的学者、专家、业者研商,就草案的精神、落实面与法律层面交换意见。

根据新北市城乡发展局会后转述,与会人士大都支持“只租不售”的政策,以保障弱势的精神出发,但要避免“标签化”,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配套措施。

永胜资产科技集团执行长徐铭达建议,新北市空余屋众多,政府可以用补贴租金、修缮费用等方式,提高房东释出空屋作为“社会住宅”。致和法律事务所律师陈君汉也认为,政府可以“公证”的方式保障租赁关系,杜绝纠纷。

城乡发展局表示,徐铭达等人的建议与新北市的构想相近,根据99年度第2季的统计资料,市内“闲置”或“低度使用”的建物约有16万户,占总量约1成。就数量而论,以淡水、板桥、新庄等区的空屋最多;林口区的比率则最高,区内将近4成的房子空无一人。

新北市长朱立伦曾公开表示,第1阶段将善用既有空余屋转为社会住宅,以捷运站周遭步行15分钟内可达的范围优先。

城乡发展局转述,今天研商会议上,玄奘大学财务金融系副教授花敬群表示,内政部的社会住宅法草案偏向奖励民间兴办;新北市的“社会住宅自治条例”则朝向公有出租住宅、租屋服务平台等多元面向。

城乡发展局长张璠表示,后续还将召开多场会议,广纳产、官、学界意见,“有可能在中央草案通过前,领先一步推动完成”。承办人员说,新北市的条例预计今年10月底送到市议会审议,顺利的话,年底就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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