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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容积转私用 建商开放空间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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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0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台中市府鼓励建商多利用“容积移转”腾出空间,除增加建物价值,同时也能提供市民享用更多绿地。但有议员在议会踢爆,建商利用“开放空间奖励容积”办法,让房子愈盖愈高,多卖好多钱,但给公众使用的“开放空间”是假的,都成了住户私人空间。都市发展局长何肇喜强调,“开放空间”不能违规使用,市府会持续清查并拆除。

依“都市计划容积移转实施办法”中,“容积移转”是指一宗土地得移转到其他可建筑土地建筑使用,“开放空间”依“建筑技术规则”是指建筑基地内,依规定留设达一定规模,且连通开放供公众通行或休憩,也就是留开放空间给公众使用。

议员谢志忠指出,高级豪宅1栋动辄7、8千万元,屋主非权即贵,他实际勘查发现,这些豪宅建筑依规定要留给公众的“开放空间”,不是被围起围篱、就是做了水池,豪宅外的民众根本不得其门而入,“开放空间”根本是假的。

他说,“开放空间”是透过“容积移转”换来的,政府法规规定如果容积移转,就要释出空间给公众使用,而建商利用“容积移转”将房子盖得越来越高,多卖好多钱,但留给公众的“开放空间”,却被移做豪宅的私人空间。

谢志忠拿出多张到几豪宅现场拍的照片说,根据内政部营建署规定“开放空间不得设置围篱、或者违规使用。”但我看到的情形是,有的设水池、有的设围篱,所谓“开放空间”,其实只供豪宅民众使用,而且情况很普遍,不是只有一家二家,这是假的开放空间;他要求都发局2周内,全面清查究竟有多少豪宅违规使用。

议员蔡雅玲则认为,这不是只有豪宅问题,其实整个制度面都要检讨,她认为,“兴建中的房子,更应该符合法令规定。不能让建商以此招揽生意,其实是在欺骗购屋者,同时也牺牲市民权益!”

何肇喜表示,“开放空间”为奖励容积5%至10%,监察院也有明确指示,“开放空间”绝对不能违规使用,市府会持续清查并拆除违规开放空间,都发局一定会积极面对。谢志忠追问说,住在豪宅都是“权贵”,市府敢下手吗?何局长强调,“我的眼中只有市民,市府绝对依法、依情、依理执行。”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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