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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不在籍公投 内政部:修法至少5个月

朱立伦:核四公投朝野可思考不在籍公投修法 让更多民众投票 江揆:乐观其成 但选务机关要时间宣导及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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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3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蓝悦真、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关于核四公投议题延烧,新北市长朱立伦表示,朝野应思考透过修法,先建立不在籍投票制度,让最多数民众透过公投表达是否赞成非核家园或选择相信核能四厂安全。行政院长江宜桦则表示,若立院有共识,行政院乐观其成。内政部民政司长黄丽馨说,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除了须修法,后续选务作业时间至少要5个月以上。

针对核四公投纳不在籍投票,行政院长江宜桦5日表示,行政院乐观其成。(摄影:陈柏州/大纪元)

朱立伦5日于市政会议结束受访时表示,公投是一个最好的公民运动与公民教育,他认为,公投重点不是降低门槛,而在于多数的公民参与,提出不在籍投票是一个良好的思考角度,尤其对于生活在新北市与台北市地区的人,大多数是不在籍的在双北工作,如果能够进行不在籍投票将可提高核四公投的意愿。

朱立伦认为,除核安的问题之外,核废料处理也是一个相当严肃的问题,尤其核1厂与核2厂都在新北市境内,邻近于大台北都会区,大家应该认真、严肃的快速解决核废料的问题,如果不处理,或以现在的方式处理,他觉得民众无法接受。

朱立伦说,推动不在籍投票,在全世界已经是个趋势,而提出不在籍投票是是希望能更多人站出来投票,不在籍投票是一个民主进步的观念,透过这次公投让民众更积极参与,真正落实公民教育。

江揆:乐观其成 立院:再研究

针对朱立伦建议的核四公投时纳入不在籍投票,行政院长江宜桦5日表示认同,并说若立院有共识,行政院乐观其成。他表示,不在籍投票是可以扩大公民参与的正当途径,他在内政部长任内就极力主张应推动的制度,只是过去民进党一直存有疑虑并反对,导致不在籍投票无法真正成为制度。

对于民进党团提出修改公投过关门槛的修法版本,江宜桦指出,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将朝野协商〈公民投票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若朝野有共识,大家愿意一起来扩大公民的参与行政院乐观其成。

江宜桦也提到,未来若要修订〈公投法〉,给予不在籍投票法源,后续还需要制订一些子法,选务机关需要一段时间来做不在籍投票的宣导规划与训练,这些必须扎实做好再来推动,不希望好不容易建立的制度因仓促上路而显得凌乱。

立法院长王金平则回应,不在籍投票是可以讨论的议题,还需要再研究,若朝野对于推动不在籍投票能有共识,谈好就很快。

内政部:修公投法至少需5个月

黄丽馨说,公投法有很大部分适用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如果要修公投法,也要修公职人员选罢法才完备。朝野一旦有共识,在这次公投采不在籍投票,修法后的后续就是推动选务作业,包括向大众宣导、规划申请作业、造册与训练工作人员等,至少需5个月以上作业时间。

朱立伦呼吁大家来投票,也希望能够增加投票意愿,也能增进投票便利性,不在籍投票是一个进步的观念,透过这次公投让民众更积极参予。

行政院长江宜桦说,不在籍投票是他在内政部长任内就极力主张应推动的制度,也是扩大公民投票民众参与的正当途径,他对朱立伦的建议,“感到完全的认同”。他表示,公投法给予不在籍投票法源后,之后还要修订子法,选务机关要规划、进行宣传及人员训练,行政院希望所有工作都扎实做好才来推动,不希望仓促上路。

中选会综合规划处说,不在籍投票有很多方式,国外有“通讯投票”,不在籍投票公听会中有讨论到采“移转投票”,如户籍在高雄、工作地点在台北,这时就可移转投票,在台北投票。◇

(责任编辑: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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