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高公局首发ETC缴费通知 期限至22日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 , , ,

【大纪元2014年02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蓝悦真台湾台北报导)高速公路全面进入电子计程收费后,交通部国道高速公路局11日首次发出缴费通知单,预计发出29万3,821张通知,总金额4,760万元,缴费期限至22日,通知单将寄送至车主登记的通讯处或是车籍地址;缴费期限若逾期,将以双挂号通知,双挂号寄出后,需缴50元作业处理费,3月9日前未缴清将收到300元罚单。

高公局表示,用路人收到缴费通知单后,可到远通电收直营门市、指定超商等进行缴费。远通电收说,首波寄出的29万多封平信缴费通知,有18万是非eTag用户,共占六成,因过年期间延后缴费期限至22日,此波缴费金额需补缴50元以下通行费者占43%,其中通行费中包括最低只有1元,最高10,283元。

远通提醒,非eTag用户到远通直营门市、14日(元宵节)前至远传电信门市、通行费在26元以内的用户,使用远通电收网站以信用卡缴费,银行免收代收处理费;若超过26元通行费,代办银行将额外收取1.9%的代收处理费,eTag用户到超商用储值方式即可替代缴费。

目前一封平信通知费用5.35元,此次耗费157万元的通知成本,日前立法院主决议要远通吸收,但远通表示,通知费照合约精神是政府支出,高公局总工程司许钲漳则表示,目前这笔费用是由厂商代垫,之后再向政府请款,关于平信通知的费用会与远通电收再协调,如双方无共识将交由协调委员会处理。◇

(责任编辑:韵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