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中方不守承诺 拘禁柯震东24时未通报台湾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14年08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北报导)针对艺人柯震东14日在北京吸毒被捕后就人间蒸发,直到18日消息才曝光。律师赖中强表示,据两岸签署的协议相关规定来看,中共并未落实“限制人身自由起24小时内通知对方”的承诺,呼吁陆委会与海基会官员,应向中方表达关切,并要求立即回复通报。

赖中强指出,第8次江陈会商定《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中方承诺对另一方投资人及相关人员,自限制人身自由时起24小时内通知;《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所建立的联系机制,双方也都承诺及时通报对方人员被限制人身自由等重要讯息,但中方都未落实。

而去年生效的中国《刑事诉讼法》第83条也规定,公安拘留人时,除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赖中强呼吁陆委会与海基会官员,应向中方表达对柯震东人身自由与安全的关切,而法务部国际与两岸司法互助司,更应要求中方立即回复通报。

对此,陆委会副主委吴美红回应,陆委会已联系法务部及刑事局,向对口部门中国公安部了解相关案情;也请法务部要求对方务必保障当事人权益。另外,台北市警局则认为柯震东犯罪地点虽然在中国,但我国司法仍有管辖权,因此主动报请台北地检署指挥侦办,北检也已完成分案,由缉毒专组检察官邓定强追究柯震东罪责,未来柯震东返台,恐遭检警传讯调查。◇

责任编辑:芸清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