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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于管理 台联:速修共同管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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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8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北报导)针对高雄市地下管线气爆事件,台联党团4日呼吁政府,应检视全国现行共同管道系统及法制,他们也已提出《共同管道法》修正草案,明定新市镇、新社区等重大工程开发范围内,道路宽度15公尺以上都应施作共同管道,让地下管线便于管理、检修,避免类似意外再度发生,盼能列为下会期的优先法案,并尽速通过。

依台联党团所提修法版本,工程主管机关若未依照规定施作共同管道,将处以该共同管道总工程造价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锾。

台联党团总召赖振昌表示,由于共同管道在施行上成本较高,所以很多厂商都不愿意做,所以台联已提出《共同管道法》修正草案,强制各种新开发地区、重划区、都市更新地区、大众捷运系统及其他重大工程的实施区域范围内,道路宽度15公尺以上者都应施作共同管道,并落实相关管理措施。

赖振昌强调,现代城市不可避免有地下管道,但这些管道存在一定危险性,因此须管理,不能变成无政府状态到处乱窜,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盼能在下会期列为优先法案,完成修法。◇

(责任编辑: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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