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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太苛 中工不排除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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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29日电)北市府捷运局为双子星案对第二顺位议约者中华工程祭出“十诫”的审定条件。中工认为,条件根本不可行,若市府片面宣布中工失去订约资格,中工必定采取法律救济。

中工曾于去年12月5日、今年1月27日和2月27日分别和捷运局商议八项审定条件,并要求签约后一年内取得融资协议书,但捷运局9月5日召开记者会,拿出更严苛的“十诫”,要求在工程签约前提出高达653.42亿元的融资保证书。

中工认为,要在“十诫”送达后30天内提出钜额的融资保证书,根本不符合实务操作。中工今天召开记者会突显市府这项不合理的要求,并出示第一银行回函,对授信对象应遵循银行法及主管机关的规定外,另须经征信及授信评估,再由内部授信程序决议,相关流程均要一定合理作业时间,未排除银行法授信限额之前,银行无法进行融资相关授信作业。

中工委任律师刘宗欣形容,这项议约过程如同古代比武招亲,比赛获胜者最后被额外要求摘下天上的星星才能婚嫁,根本是做不到的事情。

中工表示,只要求市府以合理方式对待中工,哪怕是用严格的国际工程标来约束也可接受,中工行文市府提出修正意见,但市府却在9月22日藉公共利益维持原来条件而拒绝中工的修正意见,因此必须要让市民知道此事。

中工强调,不会被这种不合理、不符诚信原则的事情逼退,否则社会何来公平正义?且中工承接重大建设60余年,从未发生不履约情事,若郝市府仍一意孤行,片面宣布中工团队丧失订约资格,中工团队必定不接受,并采取法律救济以维护14万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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