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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通过烟酒管理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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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4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行政院会28日通过财政部拟具的《烟酒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财政部长张盛和表示,开放网路卖酒,将对贩卖业者、交货业者及取货人都有严格限制,并订定配套管控措施,修法规定取货人要上网以信用卡付款,且到连锁便利商店取货、年满18岁并出示身份证,另外也加重罚则,违反规定者罚款由原本罚最 高5万元提升5倍至25万元。

配合网路科技的发展,财政部拟具《烟酒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开放在网路上开放贩卖酒品,并订定配套管控措施,初期先以小范围开放,再根据管制措施执行情形检讨评估后,逐步研议调整开放范围。

网路卖酒在身份认证有否更严谨的规范?财政部长张盛和指出,网路卖酒主要是要维护儿童青少年的健康,因此,对于在网路卖酒的贩卖业者、交货业者、取货者都有严谨限制,贩卖业者的资格、条件包括变更登记、废止登记、登记的审查与收费等都要办理。

张盛和说明,该草案也规定,交货业者要在连锁的便利商店交货,且交货业者要辨识取货者的年龄,取货人的年龄不能小于18岁;取货人的资格也有限制,要看其身份证辨识,另外,网路购买酒品只能用信用卡付款,因为一般青少年比较不会有信用卡,也提供一定辨识功能。

在罚则方面有加重,张盛和说,若违反相关规定,过去是罚新台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增加5倍,提高为新台币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若贩卖业者违反相关规定最重可废止其登记,一年内不能重新申请;若交货业者违反相关规定,一年内不能再交货。

另外,行政院长张善政表示,除财政部规划电子购物贩酒管控措施外,包括以适当方式张贴或提示鼓励举发违规醒语及其他应遵行事项等,内政部、卫福部、 教育部针对防制酒驾、酒瘾及防制儿少购酒,已订有相关防制措施,请各相关部会持续精进实体及网路相关作为及措施,厘清并减少社会疑虑。◇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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