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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动物药品松绑 饲主可进口宠物用药

(王嘉益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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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5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行政院会5日通过农委会拟具的《动物用药品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农委会防检局长张淑贤表示,这次修法开放生技业者委托动物用药品制造厂制造 后,得申办动物用药品许可证;准许饲主携带一定种类、剂型或数量的宠物用药进口;为协助产品拓展外销商机,修法删除输出证明书的期限,并改为仅需核备、不需抽验。

张淑贤说明,这次修法有3个面向。过去动物药品要有许可证、要有制造厂,等于“厂证合一”,但考量生技业要有制造厂并不容易,因此,开放生技业者委托动物用药品制造厂制造后,得申办动物用药品许可证,采取“厂证分离”制度。

再来,过去动物药品出口要申请核准,且要抽验,须在一定时间内输出,故此次松绑动物药品输出,也不需抽验、只要核备,且许可不受一定时间限制。

因应台湾民众饲养宠物的风潮,之前动物药品要许可才可输入,现在准许旅客或交通工具服务人员,可以从国外携带一定数量、种类的动物药品回国,供自家宠物使用,但是有疫病疑虑的生物药品除外,如疫苗、抗血清。

此外,为加强动物药品管理,防止非法贩卖动物用药品,也增列买卖来源不明动物用药品的罚则,及增订非动物用药品制造业者或贩卖业者不得宣传、广告动物用药品,同时,修法也增订中央主管机关可以赴国外查厂,确保动物用药品的品质。◇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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