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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社会住宅 台内政部通过住宅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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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7月14日讯】总统蔡英文上任后提出8年20万户的社会住宅政策,内政部今天通过“住宅法”修正草案,明订社会住宅的土地取得、经费和住宅补贴额度,每月每屋租金免税额度最高新台币1万元。

内政部次长花敬群下午表示,经过多次跨部会协商,部务会报通过“住宅法”修正草案,近日将送行政院审查,希望在下会期送立法院审议,尽速完成修法。

内政部表示,这次“住宅法”修法涉及社会住宅部分有4项重点。首先是明定主管机关得设立、指定或委托专责法人或机构办理社会住宅,以因应社会住宅兴建营运的专业性及人力需求;其次,地方政府需要的社会住宅用地如属于应有偿拨用的公有非公用土地,得办理长期租用,以减轻地方政府取得土地的成本。

花敬群表示,社会住宅兴办期间的地价税及房屋税得予适当减免,并免征营业税,以减轻地方政府或民间兴办社会住宅的税赋负担;此外,还增订主管机关或民间以包租代管方式兴办社会住宅的相关机制,提供参与房东租金所得税减免诱因,促使民间空余屋能转化为社会住宅,提供予弱势族群居住。

花敬群进一步表示,为了鼓励房东出租空屋,他和很多屋主谈过,新法规定,符合租金补贴申请资格者,可获租金免纳综合所得税,每月每屋免税额度最高新台币1万元。

花敬群举例,以房租1万5000元来说,只需要报2000元的所得税,他说明,1万元免税,另外5000元的60%、3000元为成本,真正要报税额仅2000元,希望让房东认为,所得税轻,出租合法又可以做好事,借此吸引来参加,他相信,一旦供给出来,需求就会源源不绝。

花敬群乐观表示,目前出租中的有100万到120万户,还有100万户空屋,只要4%的房东愿意参加,8万户的目标就达标,他还怕这样的条件会有太多人想来参加,到时候需要员额管制。

(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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