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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年度开启典礼 港首席法官重申维护法治

马道立重申司法重任在维护法治 大律师公会吁坚守普通法独立无畏

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则强调普通法是香港最珍贵的礼物,需要独立的大律师和法官,必不能向当权者卑躬屈膝。(大纪元合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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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1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刚过去的2018年被视为香港法治备受考验的一年。14日在2019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上,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指过去一年各级法院都曾审理争议性案件,强调法庭不会偏帮任何一方,除了处理法律议题别无其它;又引用双学三子上诉得直的判词,重申按照案情依据法律判案是法院的唯一职责,重申香港司法独立的重要性。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则强调普通法是香港最珍贵的礼物,需要独立的大律师和法官,必不能向当权者卑躬屈膝。

每逢新一年的第二个星期一,香港法律界都会沿袭英国法制的传统仪式,在香港大会堂举行法律年度开启典礼。昨日下午的仪式上,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在爱丁堡广场检阅警察仪仗队,接着与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和律师会会长彭韵僖在香港大会堂先后发表演说。

过去一年,中共人大决定的“一地两检”正式实施,民主派人士参选资格被DQ,还有双学三子终极上诉、新界东北案13子刑期复核、占中九子案等敏感案件,以至去年底发生的律政司不检控前特首梁振英UGL案、入境处公然违反法院裁决拒绝外地乐团入境等事件,都引起社会各界以至国际对香港法治情况的关注和担忧。

法庭只处理法律 不寻求中间方案

马道立昨日致辞时表示,过去一年,各级法院均曾审理备受争议的政治或社会事件,大众的看法往往两极化,但若说法庭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左右为难”,说法并不准确。他重申,法庭的功能或职责不是裁决政治或社会议题。“法庭裁决法律纠纷时,公义的天秤不会倾斜,法庭不会偏帮任何一方,亦不会寻找某种‘中间方案’来解决社会关注的政治、社会或经济问题;而实际上,不论何时,法庭处理的只是其席前的纠纷所涉及的法律议题,别无其它。”

马道立提到,作出判决后,社会上出现了针对法庭判决的批评,有时甚至是对法官进行人身攻击。“这些批评部分属恶言攻击(这是完全不能接受的),亦有诋毁法官政治偏颇。甚至有评论指,法庭的一些决定,包括终审法院的判决,使香港的法治受到损害。”他表明并非不可批评法庭和法庭的判决,但关键在于批评要来得有效、有建设性,就必须有理可据,而非基于误解或错误的信息。

马道立再次强调司法独立的概念,即法官在履行其宪制职责时,独立于一切外界的干涉。他引用黄之锋等双学三子公民广场案上诉得直的判词,指法庭裁决时,只会考虑法律问题,不参与政治辩论,“依法就任何案件所提出的法律争议作出裁断⋯⋯将适用的法律原则应用于相关事实,从而恰当地判决案件,并在判案书说明理由,这是本院在处理此等上诉案件时唯一的职责。”

强调港司法独立及法治重要性

他并指《基本法》里订明香港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香港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同时法官的独立性也反映于司法誓言,法官宣誓拥护《基本法》,以“无惧、无偏、无私、无欺”的精神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务,并主持正义。

马道立再次强调法治对香港的重要性:“对香港而言,也许没有多少事情比法治更为重要,而我们必须致力维护这个我们社会的要素。正如我八年前上任之始申明,这是我作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使命。”

他又特别提到酷刑声请的问题,他说,《禁止酷刑公约》适用于香港,近年有大批提出免遣返声请的人士涌港,庞大的案件量使原讼法庭和上诉法庭承受沉重压力。司法机构将会与律政司磋商,探讨对法例作出适度的修订的可行性,从而更有效率地处理此等酷刑声请。

九七后法律环境有变

马道立在典礼结束后会见记者。他再次强调法治是香港的基石,“了解香港法治最需要知道的是有独立的司法机构,这是非常重要的。九七年后,法律环境有变,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权利和自由,法官履行他的职责是依法来处理案件。”

他表示明白市民对法官的期望很高,自己做了九年的首席法官,由一开始至今,使命都是维护香港的法治。

被问到律政司不就UGL案检控前特首梁振英,马道立称检控决定是律政司的责任,并非司法机构的责任。

对于致辞中提到法官的压力,他指全港各级法院共有约180位法官,但以免遣返声请相关的司法复核案为例,由2016年的60宗增至2018年的高达三千宗,但法官人数不变。

戴启思:独立的大律师及法官 不向当权者卑躬屈膝

大律师公会主席、资深大律师戴启思强调普通法是香港特区成立时最珍贵的礼物。(李逸/大纪元)

香港大律师公会去年多次就中共与港府具争议的政策及行政发声明,包括去年3月再次就一地两检条例草案发表声明,批评草案涉违反基本法;11月就港府拒绝外国记者会副主席马凯的工作签证续期申请发表声明,要求政府解释理由;12月再发声明,指律政司在未有寻求独立法律意见下决定不检控梁振英UGL案,背离了一贯惯例,促请律政司寻求独立意见后重申检视决定。

公会主席戴启思昨日致辞时,特别以大律师的独立性为主题,指出一个独立的大律师专业就如一个独立的司法界般重要:“一个强大的大律师专业往往意味着一个强大的司法界。”

戴启思特别提到,在法庭外,“‘独立’的意思也包括向有关人士提供他们未必情愿认同的法律意见。当事人寻求大律师的意见,不应该只听到他们所想听到的话。反之,他们需要听到他们所真实需要的意见。”

他表示,选择这个主题是正确的,“因为在这个时代,一些以往毫无疑问的事情似乎不再那么必然;有些人亦开始对法律在香港特区的未来方向有所疑问。”

戴启思强调,“普通法”正是香港二十年来最珍贵的礼物,当中包含珍贵的陪审团制度、人身保护令、司法复核、普通法内在的弹性与适应力,还有遵循判例所得的司法智慧结晶等。他说,香港法官过去都是曾执业的大律师,均依赖大律师专业及独立,才能确保法律依据能够在法庭得到诚实而有力的论述:“当大律师在重大案件中争辩复杂的观点时,法官便能确信:无论案件判决如何,它也应牢牢建基在普通法的智慧与价值之上。”

法律不因政治立场改变

律政师司长郑若骅因不寻求独立法律意见而“放生”梁振英卷入争议,14日致辞时遇抗议。(李逸/大纪元)

而普通法与大律师专业的关系,就有如“女神”需要“可靠的仆人”。他说,无畏无惧和独立的大律师成为无畏无惧和独立的法官,必须是一些不会向当权者、权贵或反对派卑躬屈膝的人。又强调独立的大律师能够完整及坚定地就一宗案件作出申辩,不仅法官受惠于其益处,大众亦是受益者。

他并解释,有时大律师专业不得不就有关公众的法律议题发声,可是每当人们就一个涉及政治的法律议题持有一定意见时,大律师专业往往会因为其意见与之相左,而被指为玩弄政治。“大律师专业信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并不会因为某一政治立场或态度而有所改变。无论如何,当行政或立法机关无法处理一些事情,尤其是当这些事情涉及《基本法》中某些条文的时候,它们最终往往会来到法庭门前。”

至于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典礼上致辞时,则称《中国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是“根本要点”;又引述判词称“本港的法官必须发展香港的普通法”。郑若骅发言时,遭立法会议员许智峯举起“政府徇私、包庇高官”的纸牌抗议。◇#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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