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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议会民代助理产业工会发起会 争相关权益

全国议会民代助理产业工会发起会,倡议依法发放加班费及相关劳动权益正常化。(时代力量桃园党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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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5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去年(2019)台北市议会通过政党协商决议依照劳基法相关规定编列助理加班费,遭内政部以“查核不易”为由禁止议会依法编列预算,多个县市议会助理一日召开“全国议会民代助理产业工会”发起记者会,倡议依法发放加班费及相关劳动权益正常化,立法委员林昶佐、王婉谕到场参与声援。

全国议会民代助理产业工会发起会,倡议依法发放加班费及相关劳动权益正常化。(时代力量桃园党部提供)

立委王婉谕表示,工会代表请她支持地方议会助理加班费依法发放时感到非常讶异,因为法律明明都规定“公费助理适用劳动基准法之规定,其相关费用,由议会编列经费支应”,内政部却以行政函释的方式,越过法律授权的范围限制地方议会编列经费,导致全台湾的议会长期都处在违法的情况。

立委林昶佐表示,民代助理的工作除协助民代问政监督政府、准备相关法律与预算提案,还要处理选区案件、选民服务以及各类行政庶务,相当繁重,加班是常有的事,他支持县市议员助理应该也有加班费的保障,并应该让民代助理的劳动条件更完善。

发起人吴香君指出,查阅立法院公报后发现,时任内政部次长简太郎在2009年《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修法时,在内政委员会表示:“地方议会议员遴用之助理,经行政院劳工委员会指定纳入劳基法适用范围后,依该法规定之相关之费用,现行系由地方民意代表之助理费用额度内支应,如修正明定另由议会编列预算支应,并无不可”,可见内政部也清楚当时修法的情形,却在修法通过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就做出完全相反的函释(98年9月3日内授中民字第0980722124号),让全台地方议会长期处于违反劳基法的状态至今,她呼吁内政部应尽速废止严重曲解法律的函释。

另一发起人陈亭羽提到,组成全国议会民代助理产业工会,目的在促进本身工会会员的团结,对外也会积极倡议,并与各工会站在同一阵线,共同为台湾劳动者权益努力。此外,也能够进一步提升议员在劳工议题上的问政品质,让整体劳动环境更加完善。◇

责任编辑: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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