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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撞屏东通讯行女店长致死 跟骚男一审逃死检提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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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9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屏东一名56岁男子黄东明,因多次追求29岁的手机通讯行曾姓女店长不成,竟开车冲撞对方致重伤后掳人拘禁,最终放任她伤重不治身亡,屏东地院一审上月25日判他无期徒刑,让家属相当愤慨。屏东地检署认为黄嫌泯灭人性,原审判刑过轻,因此提起上诉,请求判死。

检方调查,黄嫌因为爱慕曾女,自2021年2月4日多次假藉门号续约等理由前往曾女任职的通讯行骚扰,曾女因不堪其扰而向警方提告,黄嫌却变本加厉,趁曾女于同年4月8日下班骑机车返家途中,开车尾随并从后方高速追撞,造成曾女颅内出血昏迷、全身多处骨折,接着再将她载往一处空屋拘禁,使她无机会对外求援,伤重不治。

屏东地院一审认为,黄嫌所犯杀人罪若处10至15年有期徒刑恐过轻,而考量他以56岁,若处无期徒刑须执行逾25年才能假释,届时他已超过80岁,再犯危险性将显着降低,因此依强制罪、杀人罪,分别判他有期徒刑4月、无期徒刑,并褫夺公权终身。

不过,家属得知判决结果后非常失望,质疑就算黄嫌超过80岁,只要身体健康仍有可能趁人不备时行凶。屏检也认为,法官让黄嫌逃死的理由太牵强,80岁还是可以开车撞死人,判决结果不符社会期待、违背国民情感。

屏检强调,黄嫌于法院审理期间一再饰词狡辩,更企图以精神障碍要求减刑,犯后态度恶劣,完全未见悔意;黄嫌辩称猥亵曾女是为了施救,法官竟采信其说词认为不排除是要对曾女实施CPR,此部分判决有认事用法违误。考量黄嫌手段凶残、泯灭人性且不知悔悟,原审判决过轻,有将其与社会永久隔绝的必要,因此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林勤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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