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服役逾10年因公殒命 遗族比照荣眷照顾

立法院会18日三读通过《兵役法》第44条修正案。(中央社)
人气: 33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23年04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院会18日三读通过《兵役法》第44条修正案,增订服役10年以上未达退伍除役前,不幸战死或因公殒命者,其遗族将可比照退除役官兵遗眷,受到国家照顾;不过排除对象包括因服用酒类、麻醉药品、施用毒品、犯罪自杀或其他违法行为致死者。

空军上尉飞行员陈奕去年驾驶F-16V战斗机坠海殉职,其家属顿失生活收入及依靠,引发各界关注。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在今年3月27日并案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及朝野立委所提《兵役法》第44条条文修正草案。

三读条文明定,战死或因公殒命者的子女,其家庭无力教养时,政府应该负责教养至其成年为止;至于战训或因公殒命,或者服现役10年以上死亡者的遗族,比照国军退除役官兵遗眷,并由政府依照相关法令妥善照顾。

根据三读通过条文,服现役10年以上者,因为服用酒类、麻醉药品或其他相类的物后驾驶动力交通工具、施用毒品、犯罪自杀,以及从事其他违法行为致死者,不适用本次修法通过后的规定。

另外,本次修法前,已经现役10年以上死亡者的遗族,同样适用新法通过后的规定。

责任编辑:郑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