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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捷运游淡水 要多付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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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金池╱淡水报导〕台北县淡水镇民代表张鸿珠不满每年镇公所必须支出七百多万元的清洁费,上周提出“一人一元一日游,好山好水乐悠悠”的议案,要求台北市政府、捷运公司在周休二日期间代征“一人一元”的清洁费回馈地方。昨天上午镇代会举行定期大会,这项提案获无异议通过;镇长郭哲道也表示,他支持镇代会的意见。

 张鸿珠表示,经过讨论,目前有两个方案,一是按进出淡水捷运站的刷卡人次计费,或是统计周休二日与平时人数的差额,借此计算回馈金,这笔收入将做为镇公所支付的清洁费,协助淡水清运垃圾。

 张鸿珠认为,这项提案代表淡水镇民的心声,希望台北市政府与捷运局能正视地方心声,如果能以这样回馈的方式让淡水清洁问题更加完善,这也可以让游客玩得更愉快。

 淡水镇代会表示,每逢周休二日淡水镇就会涌入数以万计游客到淡水游玩,虽然为淡水老街、渔人码头、红毛城等观光胜地周边带来商机,但上吨垃圾清运费用确实已成镇公所头痛的问题,以淡水老街与河岸步道而言,镇公所每年必须编列七百万元清洁费,却无法得到商家营业税补贴,造成“营业税中央在收、镇公所擦屁股”的不公平现象。

 为了解决淡水得不到观光的好处,却替垃圾擦屁股的窘境,镇代张鸿珠上周提案,基于使用者付费原则,请捷运公司审慎评估代为征收费用,以进出淡水捷运站的刷卡人次计算回馈金,或统计周休二日与平时人数的差额收取回馈金,做为淡水镇公所支付的清洁费。

 这项名为“一人一元一日游,好山好水乐悠悠”提案昨天在镇代会无异议通过,并正式行文给台北市政府、捷运公司,希望周休二日捷运公司按人次代为征收“一元回馈金”。

 镇长郭哲道说,镇公所两年前也曾行文给台北市政府与捷运局,希望能回馈地方,但遭拒绝,昨天镇代会通过的提案只凸显出淡水多年发展观光问题的冰山一角,希望中央与县政府在发展淡水观光时,也能正视交通建设,尤其是淡水河北侧快速道路,如此才能彻底解决塞车问题。

依法无据 捷运公司拒代征

〔记者黄淑铃╱台北报导〕针对淡水镇代会要求代征“一元回馈”的提案,台北捷运公司昨天表示,目前大众捷运法并无相关规定,且国外也从来没有这种案例,代征清洁回馈“于法无据”,捷运公司无法配合办理。

 捷运公司总经理蔡辉昇表示,捷运票价的调整相当严谨,要向民众多收钱,没有法源可以执行,如果淡水要征回馈金,那新店也能提案,处理必须慎重,而且捷运淡水站假日出站人数约三万多人次,还远不及台北车站及西门站,北市也未要求这些站要付回馈金。

 此外,蔡辉昇强调,捷运禁止乘客饮食,淡水所产生的垃圾问题,是在当地消费产生的,而游客可能搭公车、坐渡轮、自行开车到淡水,不能归咎于捷运旅客,以伦敦、巴黎、东京、汉城等各国捷运系统来说,也从没听过因车站人数多,就要额外支出费用。

 捷运公司表示,捷运淡水线从八十六年三月通车营运以来,至少输运数千万人次到淡水观光游憩,促进淡水地区繁荣发展,有莫大贡献,淡水镇公所不能倒果为因,让捷运公司来解决垃圾问题。

〔记者陈丽珠、钟丽华╱台北报导〕对于台北县淡水镇研拟向每名捷运旅客收取一元的清洁费,财政部国库署署长刘灯城昨日表示,清洁费的收取,应依照废弃物清理法的相关规定处理,适法性的问题,亦应由环保署来认定。

 但环保署表示,“废弃物清理法”并没有管理环境清洁费,仅规定一般家户的垃圾清除处理费随水费征收,因此淡水镇征收清洁费问题,并不属环保署管理范围,环保署没有理由认定适法性的问题,镇公所与镇代会也不必向环保署提案,而且此属地方自治事项,只要相关单位认为不违背法律即可。

 国库署署长刘灯城指出,清洁费的收取,必须考量三个层面,包括合法性、合理性及技术性等问题。(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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