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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贿选案 议长朱安雄被求刑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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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8日讯】高雄市正副议长涉嫌贿选案昨天侦结,包括正副议长朱安雄、蔡松雄在内的卅四名议员及立委林进兴等共四十名被告,被依投票行贿或受贿等罪提起公诉;检方求处朱、蔡有期徒刑二年六月、二年四月并各褫夺公权四年,林有期徒刑一年并褫夺公权二年。这是台湾地方自治史上民代涉嫌贿选案起诉议员人数最多一次。

据自由时报4月9日报导, 高雄地方法院昨晚则就高市议会正副议长贿选案首度召开接押庭,由审判长林水城等三名法官讯问羁押中的朱安雄与蔡松雄,朱、蔡二人皆严词否认涉及贿选。

除了朱安雄、蔡松雄、林进兴外,其他卅七名被告为:议员杨敏郎、许崑源、朱文庆、简金城、江振陆、张清泉、蔡见兴、陈乃静、章玟琇、黄石龙、黄添财、陈汉昇等十二人,各求处有期徒刑二年,褫夺公权四年。

议员李乔如、蓝星木、王龄娇、李荣宗各求处徒刑一年,议员曹明辉求刑六月,五人均褫夺公权四年。

议员黄芳仁、郑新助、高宗英、陈云龙、曾长发、杨定国、吴林淑敏、蔡长根、刘少春、詹永龙等十人,缴回贿款并自白,均求刑六月并褫夺公权四年。

议员杨色玉、林昆山、林寿山三人均自白并缴回或退回贿款,各求刑六月,褫夺公权四年,并建议缓刑二年。

污点证人前立委吴德美、议员蔡庆源和童燕珍、前民政局长王文正、朱安雄服务处主任贤继禹、安锋集团旗下安新公司财务主管吴品芳、安新公司负责人黄信中等七人,符合证人保护法规定,建议从轻发落。求处吴德美、王、童各六月徒刑,褫夺公权二年或四年﹔贤、黄、吴品芳各求处免刑﹔求处蔡徒刑十月,褫夺公权四年。

起诉书指出,去年十二月七日议员选举结束,朱安雄当选后与吴德美等人共谋贿选,以每票五百万元买票,并指示吴品芳自正在、安新、炜展等公司提领九千五百万元及另自行筹措三千五百万元,共一亿三千万元贿款。

同年十一、二月间,朱透过吴德美、贤继禹、黄信中、王文正等人,分别涉嫌行贿黄芳仁等廿六名议员,议员李乔如未交付贿款、林寿山只收到二百万元、林昆山收款后退回,其余廿三人均收到五百万元贿款,其中章玟琇和前夫林进兴在王文正办公室,共同涉嫌收受吴德美装有五百万元水果礼盒。

起诉书并说,蔡庆源原本有意竞选议长,并向被告蓝星木、曹明辉、王龄娇、童燕珍等四名议员约定选后交付五百万元贿款,后来见当选无望,在议员李荣宗介绍下由朱安雄涉嫌“概括承受”包括蔡本人在内的五票。

此外,蔡松雄也有意参选议长并获得刘少春等五名议员支持,但得知民进党党团决议支持朱,转而改选副议长后,去年十二月廿二日涉嫌要求吴德美向刘等五人买票。

在昨晚法院的接押庭中,由于朱安雄否认买票,审判长质疑有多组人马有意角逐议长宝座,为何如此轻易就让他胜出当选?似乎不合常理。朱安雄则强调,他无党无派,对于是否当选议长并不在乎,不可能买票,当选议长真的是天上掉下来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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