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国立大学行政法人化政院保证经费不缩水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6月1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苏永耀╱台北报导〕行政院院会昨日通过“大学法修正草案”,使大学学制更具弹性,未来成绩优异的大学毕业生,可申请直攻博士,增订修业期限延长或缩短、辅系、双主修、学程、跨校选课及远距教学等规定;草案并订定国立大学得改制为行政法人化的专章,全面松绑,让大学更享有人事与经费的自主权。

  草案还增列大学得跨校组成大学系统、研究中心及大学合并、设立国外分校等法源,以提升大学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竞争力。

  鉴于部分学校反对改制行政法人,教育部长黄荣村并转述行政院长游锡堃在院会裁示,将保证政府投入的经费,不会因为改制与否而缩减或打折,行政法人化的国立大学,仍将获得政府经费的补助,但在人事、经费上,可不受公务体系束缚,让国立大学更自由化。

  游揆并责成教育部应积极与各国立大学沟通,主动协调立法院,列为下会期优先法案;主审法案的行政院政务委员陈其南也说,行政法人化只是选择之一,他呼吁反对者莫因此阻挠整部法案。

  黄荣村指出,这次修法将让国内大学更具“国际性格”,同时,在学位的授予上,除传统的学士、硕士、博士外,并进一步增列“学分证明书”与“学程学位”两类,前者是完成一定的学分数即颁发证明,后者是指完成某专业课程后所颁予的特定学位。

  行政院指出,大学法在八十三年修正公布后,对落实学术自由、校园民主及大学自治有重大的意义;这次草案将校务会议为大学最高决策机构的字眼删除,并另列学术评议委员会负责系所的改革与评鉴;同时,调整大学校长的产生方式与职权,由过去的两阶段修正为一阶段,将由教育部、学校代表、校友代表及社会公正人士组成校长遴选委员会,主动向外征才遴聘。

  大学法并赋予教育部成立“高等教育审议委员会”,负责审议高等教育政策、高等教育资源分配。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