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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犯每人花费25000元 境管局难招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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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施晓光╱台北报导〕中国人士偷渡来台日渐猖獗,不仅为国内治安带来隐忧,由于遣返作业时程迟滞,收容照顾也形成政府财政负担。

 根据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统计,去年光是伙食、医疗费用,平均每名偷渡犯就要花掉二万四千九百余元,今年度境管局花在照顾偷渡犯的预算执行已经透支七百多万元。

 境管局指出,今年查获中国偷渡犯总计有一千九百一十八人,已遣返八梯次一千二百三十一人,连同去年收容待遣返一千六百七十四人,目前仍收容在境管局处理中心人数有一千三百二十一人(宜兰三百五十四人,新竹七百四十五人,马祖二百二十二人);另暂收容于各警察局临时收容所的人数有一千零四十人,合计尚待遣返人数有二千三百六十一人。

 境管局表示,各处理中心都有伙食团集中办伙,每天三餐一人伙食费七十元,至于在各警察局临时收容所的部分,由于人员分散,办伙不易,一天三餐只好由境管局给予每人补助一百元,但因开销实在太大,该局已经通知各县市警察局,自九月一日起伙食费补助缩减为一天每人八十元。

 根据境管局统计,九十一年度单是花费在处理中心的伙食费用,就高达三千六百四十九万六千余元,医疗费用为三百六十三万六千余元,平均每名偷渡犯要花掉二万四千九百余元,如果再加上三个处理中心三百五十多名管理人员人事经费支出,开销相当可观,目前已透支七百万元,该局正为寻求经费来源大伤脑筋。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针对中国偷渡女子溺毙是否得获补偿金一事,法务部长陈定南昨日下午在刑事诉讼法新制法庭示范演练结束后表示,犯罪被害人保护法主要在保护我国籍的被害者,而给予犯罪被害补偿金,至于中国籍被害女子是否符合发放补偿金的要件、资格,仍有待行政、司法部门进一步研究。

 法务部官员表示,遇害的六名中国女子家属可于两年内,检具事证向苗栗地检署提出申请被害补偿。

 审核结果,若能确认她们符合申请资格,依据犯罪被害人保护法的规定,补偿金额包括损害赔偿、丧葬费等,最高为一百四十万元。

一中阻断协商 偷渡潮淹台湾

〔记者李欣芳╱台北报导〕海基会秘书长许惠祐昨天在立法院表示,这次中国女子溺毙事件,凸显中国以“一个中国”原则的无限上纲来中断两岸协商,才造成“大陆偷渡、台湾买单”的荒诞现象,他呼吁海基、海协两会尽速恢复协商,以共同查缉及有效遣返。

 总统府国策顾问柴松林也指出,这次事件使他从事人权工作几十年的努力付之一炬,该事件的发生是台湾人的羞耻,台湾将被国际社会划为未开化的国家。

 无党籍立委苏盈贵昨天召开“偷渡、防范救济”公听会,邀请许惠祐、柴松林等各界代表与会。

 许惠祐表示,中国无法遏制偷渡,但偷渡来台者若不成功,台湾还予免费收容与遣返,死亡者还有补偿,使两岸偷渡问题形成“大陆偷渡、台湾买单”的荒诞现象,令人遗憾。

 总统府人权咨询小组委员苏友辰也说,依“犯罪人保护法”规定,台湾还要发给溺毙偷渡犯家属殡葬费和抚养费,海巡力量无法遏制偷渡,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法务部保护司副司长朱坤茂表示,犯罪补偿仍是犯罪行为人应负担,法务部已指示针对此案犯罪行为人的财产进行假扣押。

 苏盈贵主张应在两个月内以两岸三船的方式,尽速将四百五十名中国女子于中秋节前夕遣返过节。

〔台北讯〕对中国女子偷渡来台遭人蛇集团推落海事件,中国人权协会理事长许文彬昨天说,这是一起侵犯人权的重大事端,吁请两岸当局搁置政治歧见,共商打击犯罪事件,以防不幸事件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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