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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对法轮功施行的国家恐怖主义﹐不仅残害大量无辜生命,而且手段极其残忍。黑龙江大庆市、呼兰县、鸡西市接连发生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的遗体器官被割除的恶性事件。其中2001年2月呼兰县任鹏武事件曾被广为曝光,引起舆论关注。
2002年2月12日﹐黑龙江密山市发生了全国首起公安枪击法轮功学员事件,子弹打穿了学员姜洪禄的左腿。随后辽宁鞍山市、山东莱西市、黑龙江拜泉县、辽宁省盘锦市、吉林长春市、河北保定市徐水县等地又接连续发生警察枪击法轮功学员的暴力行为。
黑龙江省原省委书记徐有方曾叫嚣:对待法轮功的问题怎么整都不为过。黑龙江省的法轮功学员经历了血雨腥风,截止到2003年11月底,能够通过民间途径得到证实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已达到132人,分布于全省二十七个市、县。
长春朝阳沟劳教所用万伏电棍、警棍、警绳、镐把、手铐、三角带、板斧等各种刑具,暴力毒打学员,墙上溅满鲜血。至少10名法轮功学员被长春朝阳沟劳教所迫害致死。他们是金俊杰、张全福、宋昌光、丁云德、王纪、郑永平、张启发、高成吉、白晓钧和田俊龙。
江泽民心胸狭窄,妒嫉心强,把倡导“真善忍”的法轮功视为自己最大的敌人,命令610办公室对法轮功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 “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迫害法轮功是江泽民的个人战争,是一场劳民伤财的、把中国推向深渊的民族浩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