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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印尼外劳解冻 先前有效许可函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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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徐毓莉台北十九日电)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主委陈菊与印尼劳工部部长伊特里斯(Fahmi Idris ),日前共同见证双方签署劳工备忘录,结束两年四个月冻结印尼外劳措施,明天起重新开放印劳来台工作。劳委会便民考量,先前已取得劳委会核发有效招募的许可函,仍可适用。

台印双方劳工备忘录签署典礼于十二月十七日下午于印尼峇里岛举行,由驻印尼经贸处代表林永乐及印尼驻台北经贸处代表雅亚(Ferry Yahya)代表两国政府签署。

劳工备忘录将有关印劳在台权益保障、劳资争议处理机制、印劳健检及医疗负担、加强中介监督管理、加速推动直接聘雇、印劳入境台湾机场的安排协助及举行例行性的年度会议等事项,正式纳入劳工备忘录签署内容。

劳委会指出,印尼新政府这次安排签署劳工备忘录事宜,充分给予台湾礼遇与尊重,并展现相当的诚意与善意,促使劳工备忘录能圆满完成签署,为未来台印劳务合作关系,奠定良好基础。台印双方同意于明年初在台召开第一届台印劳工会议,续商有关印劳在台工作的相关事宜。

劳委会明天起所核发的雇主聘雇外劳初次、递补及重新招募许可函,全面取消冻结引进印劳的注记,允许雇主得引进印劳,对于在十二月二十日前,已取得劳委会核发且仍在有效引进期限的招募许可函,尚未引进外劳者,同样得依规定程序申请引进印劳,不受招募许可函上注记管制。

劳委会职业训练局局长郭芳煜提醒,如果已经引进别国外劳,不得以印劳解冻作为终止终止契约的原因。

劳委会在九十一年八月一日起全面暂时停止自印尼引进劳工,冻结的原因包括印尼外劳逃跑率居高不下、印尼方面强迫国内中介公司代扣印劳保证金,以及印尼方面未配合劳委会自九十年十一月实施的调降外劳中介费措施,导致高额中介费未有改善。

印尼劳工在台湾主要从事监护工工作,九十一年时在台人数曾达九万多人,至今年十月,印尼劳工在台人数约三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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