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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线少年团 盗接百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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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敦砚╱台北报导〕你家电话费暴涨吗,小心已遭盗接了。

诈骗集团连电话费都要省,隔海遥控派出手下使出“夹线”伎俩,侵入大楼偷接有设定转接功能的住户市内电话,转接到诈骗集团所用的人头行动电话,变成“骗徒打电话骗钱,用户帮忙付电话钱”,刑事警察局侦七队三组查获游孟谦等三名年轻“夹线手”,查出至少一百多线遭盗接。

警方表示,落网嫌犯游孟谦年仅十九岁,但他受躲藏在中国诈骗集团的首脑隔海指挥,负责在台湾寻找夹线目标;游孟谦透过网路交友吸收少年为徒,由他传授夹线技术,他再指挥少年四出夹线,他形同“夹线集团”老大,轻松待在家里就有钱可领。

有趣的是,警方还发现,游嫌与诈骗集团商定,只要盗接一线电话,他便可以赚取四至五千元,但游嫌手下的“夹线少年”只能从他手中分得五百至一千元,游嫌不必做事,就可赚取三、四千元。

刑事局侦七队队长蔡苍柏数月前获报,指游孟谦原是诈骗集团的车手,负责提领诈骗的赃款,后来由诈骗集团授意,本月初转业为夹线手,在大台北地区挑选无管理员或偏僻的公寓、大厦,闯空门进入建物内夹线转接,并对外谎称“联合信用卡中心”、“警察局”或“银行信用卡中心”。

诈骗集团此举,不但令用户电话费暴增,更使收到简讯者受骗,蔡苍柏遂指示该队侦三组组长郑荣崑率员会同基隆市与台南县警方侦办。

警方连日侦办,先逮获游孟谦,再抓到两名十七岁“夹线少年”,并查获一批电话转接工具及人头账户等相关证物,讯后依常业诈欺、电信法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检署侦办。

盗接电话 判刑三月

〔记者刘志原╱台北报导〕盗接他人电话的犯罪行为,成为诈骗集团的帮凶,害人不浅,一名陈姓男子就因盗接邻居电话,遭台北地方法院依电信法判刑三个月,可以罚金八万一千元易科所有刑期。

本案被告陈某,现年廿五岁,于九十一年间,破坏住处公寓的电话接线箱,以夹线的方式,盗接廖姓女子的电话,在三天内盗拨廖女电话七十六通,欠下了四千两百余元的电话费。

两个月后,廖女外出时忘记锁门,陈某这回直接侵入廖女住处,窃走廖女的SIM卡,再装入自己的手机内,并于五天内用廖女门号盗拨六十一通电话,欠下一万两千余元电话费。

廖女收到电信账单,发现市内电话及行动电话费用均暴增,遂报警处理,警方依据通联纪录追查出陈某所为,将他逮捕送办,由检察官起诉。

判决书指出,依据电信法第五十六条,以有线、无线或其他电磁方式,盗接或盗用他人电信设备通信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一百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已经涉及电信法以及侵入住宅等罪,遂从一重依电信法论科,但法官考量审理期间,陈某已坦承犯行,并当庭赔偿被害人损失,且获被害人原谅,遂判他徒刑三个月,可易科罚金。

被盗接? 打电话回家测试

记者黄敦砚╱特稿

从现在开始,民众居家除了防窃防盗,还要防“夹线手”进出。

过去,台湾的诈骗集团都隐身在中国沿海地区,藉由购买的人头电话,层层转接,向台湾民众诈骗;但政府雷霆扫荡,诈骗集团使用的电话,都在第一时间被断话,因每一线人头电话须花五千至一万元购得,诈骗集团因而被迫提高“犯罪成本”,大感头疼。

诈骗集团“穷则变、变则通”,改弦更张,不再花钱买人头电话了,锁定设有指定转接的室内电话,派出“夹线手”侵入公寓、大厦,打开“室内电话箱”使用工具测试,得知住户的电话号码、有无设定转接功能,一旦找到,就夹线转接。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盗接手法,不留痕迹,神不知、鬼不觉,只有下个月接到电话账单时,才可能发现。

“夹线手”通常利用白天侵入建筑物内,因一般民众已去上班,不易察觉。

诈骗集团通常选定冒称的机关,例如国税局、联合信用卡中心、银行信用卡部门等,绝大多数都是在台北,故“夹线手”会挑选电话区码为“02”的大台北电话下手。

如何反制“夹线手”?

首先是家用电话不设定转接功能,若设了,那就三不五时打电话回家听听看,万一家中电话传来“国税局”或“某某银行”,那就是“中奖”了。

当然,更好的方法是,每天不定时的重新设定转接功能,如此一来,就算家中电话遭到盗转,也能藉由重新设定,破坏夹线手的设定,避免接到电话账单时,才发现成了“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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