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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法律专业学院 台教育部:送总统府确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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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翁翠萍台北十七日电)全国法学教育改革会议今天建议九十六年起实施法律专业学院,教育部高教司司长陈德华表示,建议案将提总统府人权咨询委员会讨论确认,十二月九日公布整合法学教育、考试、司法人员训练的具体改革建议案,由相关部会执行。

陈德华指出,法律专业学院引进国内,加强专业法律人才培育,是法学教改会议的共识,但要采双轨制或单轨制则还没有共识,还是要提总统府讨论确定。今天会中有人认为大学法规定课程由大学自主,教育部则认为没有冲突,还是要透过评鉴落实法律专业教育。

陈德华说,法律专业教育预定九十六年起实施双轨制,许多学校认为若采试办但配套不全,会有后遗症,因此,法律专业学院将不试办,直接全面办理。

他表示,法律专业教育要双轨或单轨有两个意涵。一是严格的单轨制,即从长远看要把法律系变成法律预科教育,订定过度条款,期限过后,法律系毕业生不可考律师、司法人员国家考试,法律学院毕业生才可考。另一解释是法律专业学院之外是否保留学士后法律专业教育。今天讨论的是法律系毕业可否考律师执照。

陈德华说,虽然台大法律学院院长罗昌发教授反对双轨制,但目前规划是保留法律学系,增加三年制法律专业学院,现有法律学系毕业生仍可考律师,冲击也就不大,但法律专业学院强调实务课程学习,是否会使大学法律系招生逐渐萎缩,值得注意,但法律系所太多,完全废掉也不可能,只有使其自然减缩。

另外,法律专业学院比较理想的型态是招收非法律科系毕业生,双轨制则大学法律系所是另一轨道,是否规定法律科系毕业生不可进入法律专业学院,又是另一争议问题,由于问题涉及司法院、考试院、行政院的教育与法务二部,所以,还是要送总统府协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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