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检举惊爆点 最高奖金50万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4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姚岳宏╱台北报导〕鉴于地下爆竹工厂一再发生意外酿成悲剧,消防署拟“化被动为主动”,除加强查缉非法爆竹烟火,提高民众检举奖金到五十万元外,也将修法加重肇事业者的刑责,最高可处以无期徒刑。

消防署上个月通过“奖励民众检举非法爆竹实施要点”,规定只要民众检举非法爆竹烟火经查获者,不管是成品、半成品或是原料,都会按市价估价,发给四分之一市价的检举奖金,奖金如超过五十万元,以五十万元计,如未达一万元,则以一万元计。

这笔经费支出,原则上将由各县市受理检举的消防机关核发,如该单位未编列预算或预算已用完者,可向消防署申请核拨补助。

另外,九十二年公布施行的“爆竹烟火管理条例”,明订业者未经许可制造爆竹烟火,将处以三年以下徒刑或并科三百万元以下的罚金,由于仍有不少业者心存侥幸,消防署在修正草案中,增列:非法制造爆竹烟火,因而致人死伤之加重刑责规定,将处无期徒刑及并科两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金。

消防署也将从下游贩卖的商家着手,宣布将从7月1日起,全面取缔无检验认可的爆竹烟火,届时商家只要贩卖无标示认可的爆竹,除没入销毁外,另将处新台币三至十五万元的罚锾。

事实上,就算是合法的爆竹工厂,也不一定就与安全画上等号,目前消防署核可的十四家爆竹工厂,也曾发生死伤惨重的爆炸意外,如九十二年11月,苗栗巨丰爆竹烟火工厂发生爆炸,造成五死、十四伤的重大惨剧。

消防署呼吁,即使所有硬体设施都依规定设置,但业者及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更需要普遍提升,毕竟在历次的意外事故中,“人祸”还是发生意外事故的主要原因,操作程序务求遵循标准化作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机制,才不会让憾事一再重演。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