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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县瑞芳警方地区探巡 破获私酿米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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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卞金峰基隆市二十六日电)台北县警局瑞芳警分局今天执行地区探巡时,在瑞芳大寮地区路旁闻到浓浓米酒香,两员警四处寻找,在一处资源回收场内查获私酿的大批米酒,经联系台北县政府财政局烟酒管理课前来鉴定,证实这些米酒都是未经过检验的私酿酒,县府及警方人员立刻用墨汁销毁这些私酿酒。

警方调查,这处私酿酒场是由六十七岁的男子苏俊秀所经营,位在瑞芳镇上天里枫仔濑路旁的资源回收场相当不起眼,门口破破烂烂也没有任何招牌,进到屋内前半部堆满了大批资源回收物,但继续往屋内走则是别有洞天,老板在屋内养了许多只凶神恶煞的台湾土狗,一方面是要防止陌生人靠近,另一方面则是藉由这些土狗排泄物的臭味来掩饰酿酒所产生的香气四溢,没想到防备万全的酿酒工厂还是被品酒高明的刑警所识破。

警方调查,这处酿酒场已经营业多年,老板自制酿酒槽及工具在工厂后方自行酿造米酒,苏姓男子遭警方查获时还辩称是自己家族要食用的,并无对外贩售,但是稽查人员发现,查获的私酿米酒多达五大桶,容量约五百公升,早已远超过自行酿造的容许标准一百公升。

警方也在工厂内查获包装成箱的成品及半成品,据县府烟酒课人员表示,烟酒管理法规定民众自行酿酒虽不违法,但不可超过一百公升及对外贩售,否则将依据烟酒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处罚新台币十万元,另外他们也将私酿的米酒携回检验。

瑞芳警分局表示,从现在开始到过年前都是民众米酒强烈需求的高峰期,许多人喜欢在家品尝香喷喷的姜母鸭或是烧酒鸡,但是千万不要贪小便宜购买来历不明的私酿酒,否则喝了伤身又扫兴,将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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