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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厢未防弹 钱柜不须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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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志原、柯力心/台北报导〕男子禚博生93年2月间至台北市钱柜SOGO店唱歌,遭男子张雨正隔墙开枪打死,死者家属认为钱柜包厢未防弹,又让人带枪进包厢,且听到枪声未制止,显有疏失,求偿4640余万,台北地院审理认为,钱柜无疏失,判决禚某家属败诉,禚某家属委任律师刘永培表示,一定会上诉。

禚某遭枪击身亡后,留下2个儿子、妻子与年迈父母,其家属共请求精神慰抚金、丧葬费、抚养费等2320余万,且依消费者保护法求偿1倍的惩罚赔款共4640万,禚某家属主张,依消保法“无过失”原则,钱柜不论有无过失均应赔偿。钱柜表示,枪击事件发生后,公司并没有规避责任,主动与当事人家属沟通协调,一切尊重司法的判决。

包厢建材未规定须防弹

法官审理认为,消费者至KTV消费,业者应提供不受干扰的唱歌空间,而钱柜的包厢以隔音建材隔间,并获政府发给合格证明,且相关法规也未要求隔间建材要有防弹功能,建材部分钱柜无疏失。

至于禚某家属指控服务生在听到枪声后未报警制止,法官则认为,因包厢内以消音建材隔间,虽然服务生有声到声响,但因KTV常有人庆生,以至于服务生误认为枪声是拉炮声,服务生应无过失。

此外,法官也认为,一般消费场所均未设置金属探测门,钱柜难以发现消费者带枪前往,法官认为钱柜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消费者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

判决书指出,禚某因第3人开枪行为而死亡,死因与钱柜无直接因果关系,且“无过失责任”也不宜过度扩张,故判禚某家属败诉;禚某家属律师则不认同法官见解,认为上诉后应会获二审法官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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