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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低收补助困境 导因贫穷线设计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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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思嘎亚‧曦谷台北二十六日电)台湾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台北市政府社会局长薛承泰今天发表论文指出,现行低收入户认定是以“最低生活费”作为认定“贫穷”的标准,然而,认定依据在设计上,本身就有问题,导致许多贫户在贫穷线下降后,“一夕脱贫”,失去低收入户资格,但实际上并未脱离贫困生活。

薛承泰上午在台湾师范大学教育大楼参加由中华救助总会举办的“社会救助的检讨与展望”研讨会时,发表“我国的贫穷线出了什么问题?”一文指出,现行贫穷线计算标准是以平均每人每个月支出的百分之六十为基准,但平均数计算中并未考量样本极端值的影响,在贫富差距大的情况下,一旦少数富人增加消费即可能影响当地家户平均消费支出。

薛承泰说,以今年度来看,最低生活费由高至低依序为台北市新台币一万四千三百七十七元、高雄市一万零七十二元、台湾省九千两百一十元。相较于一九九八年,北市和高市、台湾省的差距只不过一千零五十元,如今领先高雄四千三百零五元,超过台湾省五千一百六十七元,已经失去反应穷人在各地区的经济状况。

另一方面,台湾省地区包含十六个县市与五个省辖市,各地区消费标准甚大,却只有一个标准,无法反应其他地区内的差异,如北市与北县工作场域重叠且消费水准差异不大,但是门槛相差却超过五千元,而且,家户人口结构差异也并未被考量。

薛承泰指出,以同样是四口之家为例,依据不同年龄或身份有不同的开销基准,但是,现行的开销计算却是以平均每户每人的方式来计算,造成最低生活费基准僵化。

此外,他说,最低生活费计算依据的资料时间与应用门槛的时间通常有两年的落差,例如二00四年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其实是计算自二00二年“家庭收支调查”的资料家户平均消费支出,难以反映当下经济变动的状况。

薛承泰建议,台湾当前亟需检讨“最低生活费”的计算方式与门槛设定水准,才能设计出一套反应年度经济状况、地区消费、收入水准及家户人口组成的标准,落实服务弱势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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