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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分红配股 市价八折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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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欣芳/台北报导〕公司员工分红课税问题拟有重大调整,基于租税公平原则,立法院经济委员会昨天初审通过“促进产业升级条例第十九条之一条文修正草案”,将现行课征上市柜公司员工分红配股所得税,由面额十元改成现价之八十%计算,现价以配股发放日前一个月均价为准。

高股价、高分红 员工利空

这项修法未来若三读立法通过,未来上市柜或未上市柜公司分红给员工,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基准将大幅提高,首当其冲的是高股价、高分红的高科技业。

这项由台联党团提出的修法,财政部赋税署副署长黄定方、经济部工业局长陈昭义等人均表示支持,认为有助实现课税的公平正义,但民进党立委李俊毅持保留态度,担心可能降低员工入股意愿。

台联立委黄宗源表示,目前课征员工分红配股所得税,采面额课征,即每股以十元计入个人年度所得,初审通过条文改为股票现价八十%课征,并以配股发放日前一个月均价为基准;另外,未上市、柜公司则以配股发放日之净值为准。

黄宗源说,不少高科技产业上市柜公司,利用促产条例给与五年免税优惠,压低员工本薪,以分红配股吸引人才,造成营业成本低列,将薪资费用转嫁给股东,扭曲财报,减少政府税基,而员工分红配股制度也违反租税公平等原则,严重侵蚀税基,加深社会贫富差距。

李俊毅则表示,行政部门应进行整体影响评估,他担心会对高科技产业带来严重影响,认为这种修法对高科技业不公平。由于李俊毅有异议,会议主席黄宗源裁定,提交院会讨论前须经朝野协商。

冲击高科技业延揽人才

〔记者梁世煌、李锦奇、王忆红/台北报导〕针对立法院初审通过员工分红配股以市价八成课税,晶圆代工双雄台积电和联电昨天对此均持相当保留的态度,证券商则认为,一旦此案通过,未来高科技厂商在延揽人才方面势必受到影响,同时股票也将面临另一波来自员工的卖压,因此,希望政府在改革税制之前,最好能拟妥相关配套措施,将冲击面减至最低。

法人:符合公平、国际作法

〔记者李锦奇/台北报导〕员工分红配股拟采市价八折计算课税,法人认为符合公平、国际作法,影响的是个人所得税制,与上市柜公司获利无关,影响较大的是高价股且高分红公司员工。

倍利国际投顾分析师王顗钧指出,现行的员工分红配股,若员工的课税为适用二十%税率,现行每配一张分红股票,以面额十元课税只需缴二千元;新制改依市价八折计算课税后,举例来说,员工若领到的是市价一千零一十元的宏达电股票,每张股价即一百零一万元,八折课税,员工每张配股就要改缴十六万一千六百元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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