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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人事权 教育界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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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游明金/宜兰报导〕教师法规定“教师有担任导师义务,由校务会议订定办法”,部分学校却依此订定办法限制校长指派;县政府教育局认为校长人事权被剥夺,影响学校行政与教学推动,提案要求教育部修法;县教师会反对,认为校长独揽人事权易引起反弹。

教育局指出,部分学校订的办法中采取“积分制”,资历深、积分高老师可优先选择要不要担任导师,也可选择所要教的学年与班级,也有人藉由担任导师,拒接行政工作,校长没有置喙余地,据了解,某校有对夫妻档老师,坚持一定要教同年级相邻班级,造成学校许多困扰。

指派导师由校长调度

教育局认为,导师指派时考量的是学校整体需要,应由校长作最适当调度,以国小为例,有的老师适合带高年级,有的适合低年级,有人适合当导师,有人适合接行政工作,接行政工作寒暑假要照常上班,不少老师兴趣缺缺,也有不少老师认为高年级太“皮”、低年级有适应问题,偏好带中年级,任由老师挑选,部分学校的校长竟然没有指派权。

教育局认为,如果老师摆错位置,出了问题还是要校长负责,将建议教育部修法,删除“校务会议订定办法”,把人事权完全还给校长。

教师会指将引发反弹

宜兰县教师会不赞同修法,会长李慎文说,校务会议是个协调平台,透过协商决定由谁出任争议最少,如果全由校长指定,缺乏沟通机制,势必会引起反弹,反而造成校长压力与困扰,现在教育局担心的只是个案,以往运作也没什么大问题,显然多数老师都可以沟通协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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