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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查有犯罪 双李改列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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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台中检警侦办T台高层疑涉及恐吓罪,将积极重建该台新闻制播流程。检方指出,正比对所掌握的证据,T台高层如确有犯罪之虞,则随时可改列被告,实际上恐吓影带播放,有决定权的人才是主谋,不过责任归属目前似乎与T台的内部处分“颠倒”。

检方指出,第一线记者造假新闻是一回事,如果没有播出的平台、版面,也不至于呈现在公众面前,记者提供的新闻,决定播不播、如何播,才是此案重点,第一线记者隐瞒拍摄的作假,并不影响决定者的责任。

外界质疑T台的内部处分,为何没有李涛及李四端等高层,且检方传讯双李时,都是以证人身份传讯。检方指出,这只是侦查犯罪的流程之一,如确有犯罪之虞,随时可将当事人改列被告。

T台高层双李,向检方供称事先没有看过录影带,也不知道有这则影带,且供称依内部流程不需要他们的决定,该新闻就可以播出,而新闻部也没有向他们回报这则新闻影带之事,是分层负责的控管。

检方认为,这是他们的说词,T台以重大独家新闻呈现,且已有完整规划,并有预告,如此重大的独家,新闻部需不需要向上呈报,令人质疑。而且晚间重点时段的重要新闻处理,都会在当天下午高层主管召开的编辑会议中决定,因此检方将了解该编辑会议中何人出席?会中如何讨论、有无纪录。

据检方透露,T台高层是否事先知道影带为自家记者所拍,或何时才知道,并非侦查重点,而是媒体得知有恐吓影带,全盘播出,不当的声音没有消音,不当的画面没有做马赛克处理,在帮助恐吓罪嫌上难脱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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