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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乡代表候选人迁幽灵人口助选 遭判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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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国芳嘉义市四日电)嘉义县溪口乡柴林村第十八届村长候选人王日生,与同选区乡民代表候选人王明居,以及三名亲戚,为求顺利当选,竟将陈玉进等三十三人迁入选区内,经嘉义地检署主动侦办,嘉义法院近期审结,王日生、王明居两人判处有期徒刑六月,缓刑两年,褫夺公权两年。

判决书指出,王日生(五十三岁)是嘉义县溪口乡柴林村长第十八届村长候选人,王明居(四十五岁)是同届乡民代表选举第二选区候选人,刘琼媚(二十七岁)为王日生媳妇、王军仁(四十八岁)为王明居兄长、叶栋梁(七十六岁)为王日生岳父。

上述五人为求增加票源,顺利当选,将陈玉进等三十三人的户籍,提前选举日四个月时间,伪迁入溪口乡柴林村的户籍内,并于九十五年六月十日选举当天,具有选举权人身份。

案经嘉义地检署检察官指挥法务部调查局嘉义县调站,及嘉义县警局民雄分局共同侦办,刘琼媚、王军仁及叶栋梁三人坦承犯行,基于亲属人情压力,希望从轻量刑,而王日生、王明居两人犯罪后毫无悔意,具体求处有期徒刑六月。

王日生等五名被告因妨害投票案件,经检察官声请简易判决,嘉义地方法院近期审结,王日生、王明居各处有期徒刑六月,如易科罚金,以九百元折算一日,均缓刑两年,并各褫夺公权两年。

刘琼媚、王军仁及叶栋梁三人,各处有期徒刑三月,如易科罚金,以九百元折算一日,均缓刑两年,并各褫夺公权一年。另陈玉进等三十三人为缓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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