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宾逊漂流记(6)

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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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佐立吓坏了,我自己也吓得要死。然而,更让我们心惊胆战的是,我们听到有一头巨兽向我们船边游来。虽然我们看不见,但从其呼吸的声音来听,一定是个硕大无比的猛兽。

  佐立说是头狮子,我想也可能是的。可怜的佐立向我高声呼叫,要我起锚把船划走。我说:“不,佐立,我们可以把锚索连同浮筒一起放出,把船向海里移移,那些野兽游不了太远的,它们不可能跟上来。”我话音未落,那巨兽离船不到两桨来远了。我立刻走进舱里,拿起枪来,对着那家伙放了一枪。那猛兽立即调头向岸上泅去。

  枪声一响,不论在岸边或山里的群兽漫山遍野地狂呼怒吼起来,那种情景,真令人毛骨悚然。我想,这里的野兽以前大概从未听到过枪声,以至使它们如此惊恐不安。这更使我不得不相信,不用说晚上不能上岸,就是白天上岸也是个问题。落入野人手里,无异于落入狮子猛虎之口。至少,这两种危险我们都害怕。

  但不管怎样,我们总得上岸到什么地方弄点淡水,因为船上剩下的水已不到一品脱了。问题是:什么时候上岸?在哪儿才能弄到水?佐立说,如果我让他拿个罐子上岸,他会去找找看有没有水,有的话就给我带回来。我问他,为什么要他去,而不是我去,让他自己呆在船上呢?这孩子的回答憨厚深情,使我从此喜欢上了他。他说:“如果野人来了,他们吃掉我,你可以逃走。”我说:“好吧,佐立,如果野人来了,我们两个人一起开枪把他们打死,我们俩谁也不让他们吃掉。”我拿了一块干面包给佐立吃,还从原来主人的酒箱里拿出酒瓶给他倒了点酒喝。关于这个酒箱的来历,我前面已经提到过了。我们把船向岸边适当推近一些,两人就一起涉水上岸。除了枪支弹药和两只水罐,我们其他什么都不带。

  我不敢走得离船太远,唯恐野人的独木舟从河的上游顺流而下。可那孩子见到一英里开外处有一块低地,就信步走去。不一会儿,只见他飞快向我奔来。我以为有野人在追赶他,或者给什么野兽吓坏了,急忙迎上去帮助他。但他跑近我时,却见他肩上背着个野兔似动物,但颜色与野兔不一样,腿也比野兔长,原来是他打到的猎物。这东西的肉一定很好吃,为此我们都大为高兴。然而,更令人高兴的是,佐立告诉我,他已找到了淡水,而且也没有见到有野人。

  但后来我们发现,我们不必费那么大的力气去取水。沿着我们所在的小河稍稍往上走一点,潮水一退,就可取到淡水。其实,海潮没进入小河多远。我们把所有的罐子都盛满了水,又把杀死的野兔煮了饱餐一顿,就准备上路了。在那一带,我们始终没有发现人类的足迹。

  过去我曾到这一带的海岸来过一次,知道加那利群岛和佛得角群岛离大陆海岸不远。但船上没有仪器,无法测量我们所在地点的纬度,而且,我也已不记得这些群岛确切的纬度了,因此也无法找到这些群岛,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该离开海岸,驶向海岛。要不然,我一定能很容易找到这些海岛的。我现在唯一的希望是:沿着海岸航行,直到英国人做生意的地方。在那儿总会遇到来往的商船,他们就会救我们。

  我估计,我现在所在的地区正好在摩洛哥王国和黑人部族居住的地区之间;这儿只有野兽出没,荒无人烟。黑人因怕摩尔人的骚扰而放弃该地区迁向前方;摩尔人则因这儿是蛮荒之地,不愿在此居住,另外这儿群兽出没,是猛虎、狮子、豹子和其他野兽栖息的地方。所以,不论是摩尔人还是黑人,都放弃了这块地方。但摩尔人有时也来这儿打猎。每次来的时候,至少有两三千人,像开来一支军队。事实上,我们沿海岸走了约一百英里,白天只见一起荒芜,杳无人迹;晚上只听到野兽咆哮,此起彼伏。

  有一两次,在白天,我仿佛远远看到了加那利群岛高山的山顶–泰尼利夫山山顶。当时我很想冒一下险,把船驶过去。可是试了两次,都被逆风顶了回来。而且,这时海上风浪很大,我们的船又小,无法驶向大海。因此,我决定依照原来的计划,继续沿海岸行驶。

  我们离开那个地方后,也有好几次不得不上岸取水。特别有一次,在大清早,我们来到一个小岬角抛了锚。这时正好涨潮,我们想等潮水上来后再往里驶。佐立的眼睛比我尖,他向我低声叫唤,要我把船驶离岸远一点。他说,“看那儿,一个可怕的怪物正在小山下睡觉呢!”我朝他手所指的方向看了一下,果然看到一个可怕的怪物,原来那是一头巨狮,正躺在一片山影下熟睡呢!我说:“佐立,你上岸去把它打死吧。”佐立大吃一惊,说:“我?我去把它打死?它一口就把我吃掉了。”我就不再对这孩子说什么了,并叫他乖乖呆在那儿。我自己拿起最大的一支枪,装了大量的火药,又装了两颗大子弹,放在一旁,然后又拿起第二支枪,装了两颗子弹,再把第三支枪装了五颗小子弹。我拿起第一支大枪,尽力瞄准,对着那狮子的头开了一枪。但那狮子躺着时,前腿稍稍往上抬起,挡住了鼻子,因此子弹正好打在它膝盖上,把腿骨打断了。狮子一惊,狂吼而起,但发觉一腿已断,复又跌倒在地,然后用三条腿站立起来,发出刺耳的吼叫声。我见自己没有打中狮子的头部,心里不由暗暗吃惊,这时,那头狮子似乎想走开,我急忙拿起第二支枪,对准它的头部又开了一枪,只见它颓然倒下,轻轻地吼了一声,便在那儿拚命挣扎。这时佐立胆子大了,要求我让他上岸。“好吧,你去吧!”我说。于是他便跳到水里,一手举着支短枪,一手划着水,走到那家伙跟前,把枪口放在它的耳朵边,向它的头部又开了一枪,终于结果了这猛兽的性命。

  这件事对于我们实在是玩乐而已,狮子的肉根本不能吃。

  为了这样一个无用的猎物,浪费了三份火药和弹丸,实在不值得,我颇感后悔。可是佐立说,他一定得从狮子身上弄点东西下来。于是他上船向我要斧子。“干什么,佐立?”我问。

  “我要把它的头砍下来!”他说。结果,佐立没法把狮子头砍下来,却砍下了一只脚带回来。那脚可真大得可怕!

  我心里盘算,狮子皮也许对我们会有用处,便决定想法子把皮剥下来。于是我和佐立就跑去剥皮。对于这件工作,佐立比我高明得多了,而我完全不知道从何下手。我们两人忙了一整天,才把整张皮剥下来。我们把皮摊在船舱的顶上,两天后皮就晒干了。以后我就把它用作被来睡觉。

  这次停船之后,我们向南一连行驶了十一二天,我们的粮食逐渐减少,只得省着点吃。除了取淡水不得不上岸外,很少靠岸。我这样做的目的是要把船驶到非洲海岸的冈比亚河或塞内加尔河;也就是说,到达佛得海角一带,希望能在那儿遇上欧洲的商船。万一遇不到的话,我就不知道该往哪儿去了。那就只好去找找那些群岛,或者死在黑人手里了。

  我知道,从欧洲开往几内亚海岸,或去巴西和东印度群岛的商船,都要经过这个海角或这些群岛。总之,我把自己整个命运都押在这唯一的机遇上了;遇上商船就得救,遇不上就只有死路一条。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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