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提振内需 台湾派发个人消费券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12月22日讯】编者按:在全球经济衰退的冲击下,不少国家纷纷出台拯救措施,中华民国也不例外,推出了每人发放三千六百元消费券的政策,引发媒体和民众的极大关注。该政策排不排富?外籍配偶、受刑人、植物人可否领取?到哪里领取?在哪里使用?纷纷扰扰,总算在十一月底前大致拍板定案。

中华民国行政院十一月十八日宣布发放三千六百元额度的消费券刺激消费,希望给低迷的经济打入强心针。具体实施细则诸如哪些人可以领取消费券、何处领取等问题,目前都有了大致定案。

按照台湾两千三百余万人口统计每人送三千六百元,所需经费约八百二十九亿元,政府将编列特别预算,全部举债支应。

台湾经建会主委陈添枝在立法院专案报告表示,由于全球经济成长力道趋缓,以出口为导向的台湾,明年GDP(经济成长)一定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藉由提振国内民间消费是经济成长的重要手段。他还表示,如果以乘数效果计入,消费券对于GDP的贡献将大于0.64%。

植物人犯人也可领取

那么哪些人有资格获得消费券?是否对看守所在押被告、监狱受刑人发放消费券?经建会主委陈添枝表示,有国籍就发;监狱内若有零售店也可使用消费券。

如果家里有植物人病患,可能钱会被其他人领走;有的外籍配偶已经开始担心他们是否也可领到消费券。内政部长廖了以回复说,这类的技术性问题,内政部已经注意到重要性,会研究相关措施,而外籍配偶,只要他们拥有身份证,就可以领取。

大陆配偶并非人人可得

针对大陆配偶如何发放消费券问题,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发言人刘德勋表示,已经请领身份证的大陆配偶约四万一千人,确定可以领取消费券。至于尚未取得身份证的大陆配偶是否也能领取消费券一事,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还在规划中。

根据统计,向海峡交流基金会申请文书验证的两岸婚姻共二十九万五千件,其中已经取得身份证的约四万一千人,另外有十一万四千人正在申请中。刘德勋说:“这十一万名大陆配偶没有身份证,目前在台湾的身份就是‘放在户口名簿中当配偶’,不算有户籍。又因为没有身份证,也不算是正式的中华民国国民,能否领取消费券,必须进一步了解。”

刘德勋又说,他们都是台湾家庭的一份子,陆委会会站在协助的立场帮他们争取最大权益。

总统不捐消费券

行政院长刘兆玄表示,发放消费券不排富;经济状况好的人士若把消费券捐给公益慈善团体,可用来抵税。

总统马英九原本承诺要捐出消费券,没过几天又改口说不捐了,认为这样会与刺激消费产生抵触。残障联盟秘书长王幼玲在记者会上表示希望总统捐出消费券,她说:“捐消费券给社福团体,社福团体当然也是拿来消费,同样可达促进消费的效果,若社福团体倒闭或资源不足,反会产生更大的社会问题。”

总统府发言人王郁琦回应道,社会对将消费券拿来捐赠有不同意见,总统决定从善如流,消费券还是拿来消费,但会捐现金助社福团体度过寒冬,金额至少是消费券的十倍、也就是三万六千元以上,请社福团体不用担心。

业者奇招抢食消费大饼

行政院十一月二十日通过消费券特别条例。经建会主委陈添枝表示,消费券没有使用范围的限制,但最后兑现的必须是有商业登记的商家,没有营业登记的商店或摊贩也可以收受消费券,但不能向金融体系兑领,必须再做第二度消费,估计有100多万商家受惠。

这让许多商家迫不及待的抢搭商机,有旅游业者推出台东-绿岛三天二日只要三千六百元的套装行程;知本温泉区业者也喊出,一百元消费券加值二十元优惠措施。

高雄一家饭店业者公布“3,600下午茶捡便宜”活动方案,消费者持三千六百元的消费券,即可购买原价4,950元的自助下午茶券,可省下1,350元。

甚至有百货业者率先喊出现在“先消费、后付券”。但是陈添枝说,“这是不被允许的”,商家在收券时,消费行为必须同时发生,将来政府会稽核发票,若当天收券时的发票纪录没有这笔消费行为,商家会被处罚。

各地设置发放处

人人有份的发送是个庞大的作业工程,明年一月十八日,在各地设置发放处,全台统一发放,民众可以前往领取,就像大选时前往票站投票一样。如果当天未能领取的民众,在中国新年过后,可以到邮局补领。其他相关作业细节目前还在持续规划。

警政署则估计将动员一万五千名警力维护安全,消费券印制完成后,运送到发券所、点券发券的过程中,只要各单位有需要,警方都会派遣勤务支援。


民进党团干事长赖清德(中)十八日表示,政府打算举债五百至九百亿元发放消费券,根本无法有效提振经济。(中央社)


专家学者皆不看好

派发消费券刺激经济之举,虽然令商家和普通人感到欣喜,但经济专家和智库的学者们并不看好派发消费券的效果。

前监察院长王作荣在一场研讨会上,批评这项政策根本没有效果、是种浪费,因为民众并不会多花钱,现金还是存口袋,应该把预算拿来做其它公共建设。

台湾智库董事长陈博志认为,日本过去也曾推出消费券,结果是失败的,当初日本平均每一百元的消费券,真正拿出来消费的只有三十二元。他说,像日本这么守法的国家,消费券成效都这么差,不知政府为何还要提出这样的政策?

中华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吴惠林也撰文指出,政府不是营利单位,发放消费券的财源来自举债,是将当今人民的储蓄吸了过去,或债留子孙,总之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只是由政府做了所得重分配而已。经由这样一种挪移过程,不但资源受到扭曲,尚且产生诸多行政成本,对于“效率”都是一种伤害。◇

──本文转自第99期<<新纪元周刊>>
http://mag.epochtimes.com/101/5680.htm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