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学者:环评制度应改专任独立制

人气: 2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4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二十三日电)环评制度的真实性遭到环保团体质疑。台大环工所教授于幼华今天表示,环评制度具积极性格,须避免环境在开发后遭到不可回复的破坏。他建议,环评制度须采专任制,要有公开透明的方式选出,否则就应修改环评法,将赞成、否决权回归行政体制,环评委只负责专业审查。

于幼华表示,环评制度若不能扮演好把关角色,环保署只能一再扮演收烂摊子的角色,永远疲于奔命。现有的环评制度须改革,若不能让环评委员角色中立、专业,则应修改环评法,拿掉环评委员对个案否决权利,环保署与环评委员只负责做出专业建议。

对每年只有两、三个环评案须进入第二阶段环评,于幼华认为环评审查宽松。他指出,法令规定的“对环境有重大影响之虞”,应明确定义,只要怀疑案件开发后对环境会造成“不可逆、不可回复、不可确定”的影响,就应进入第二阶段环评审查。

第六届环评委员、执业律师詹顺贵表示,环评不应只审查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也应将对经济、文化的冲击纳入考量,但目前环评已被环保署误导成只审查自然环境,取巧空间很大。

他举例,如敏感位置点,有些地方会超过法令规定,就另择地点;有些污染数值在某些时点会超过法令规定,就另择时间,或加入其他时间数据平均,稀释数值,环评委员在没有助理及没有充分时间审查下,一不小心就被蒙混过去。

财团法人环境品质文教基金会董事长、台大环工系兼任助理教授刘铭龙批评现行的环评制度是“国王的新衣”,所有人都发现有问题,只有环保署自己认为没问题。

他建议新政府上任后,可参考国外制度成立“环评署”,以足够行政资源支援环境影响评估,另外,立法要求开发业者将制作环评说明书经费交给环保署,由环保署遴选合适的顾问公司进行环境调查工作,避免看业者脸色。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