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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郁症未纳入职业病 劳委会:需再研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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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翁翠萍台北二十五日电)工作伤害受害人协会今天率领二十余名劳工代表到行政院劳委会抗议刚修正的劳保职业病种类表未把忧郁症纳入,劳委会专门委员吴宏翔接见时表示,忧郁症纳入职业病在因果认定上有困难,因此这次修法未纳入,未来是否纳入?还需要再持续检讨研议。

去年十一月,工伤协会陪同因职场因素引发忧郁症的耀华电子公司女性劳工陈巧莲到劳委会抗议,要求将忧郁症列入职业病,劳委会经过五个月的讨论,虽通过纳入职业性癌症等项目,仍排除将忧郁症纳入职业病。

陈巧莲今天现身说法指出,她因无故被降职、遭主管言语侮辱、又申诉无效等职场压力,导致严重忧郁症,住进精神病房两次,一年多来,除无法回职场工作外,日常生活也失调,终日以泪洗面,并常想自杀,目前仍无法被鉴定为职业病。

工伤协会秘书长黄小陵表示,劳委会委员会讨论修正通过十二年未修正的劳保职业病种类表,将十八类癌症、创伤后压力症候群、肌腱腱鞘炎等二十项疾病,纳入职业病种类表,排除职业性忧郁症,但现在许多忧郁症是在职场产生,就像陈巧莲一样,一年大约有二、三十人,隐形的更多。

黄小陵指出,新增的职业病种类,是劳委会早该做的,拖了八年,对不起这些年来罹病或死亡的劳工。况且,好不容易十二年来才修正一次,却把迫切需要纳入认定范围、且日益增多的忧郁症排除,是避重就轻、为德不卒。

黄小陵表示,日本早在1999年就已将过劳自杀列入职业病认定,2002至2003年就有四十六个被官方认定的职场忧郁症个案,近年来更多。在台湾,像巧莲一样因职场压力引发各式各样精神症状的人还很多,工伤协会愤怒且强烈的要求劳委会不要避重就轻,应尽速将忧郁症纳入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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