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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捐助候选人限制条款 蓝委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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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彭显钧/台北报导〕台湾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昨天审查“政治献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朝野同意建立“政治献金返还制度”,至于“党产捐赠限制条款”,由于国民党立委吴育昇坚决反对,朝野仍无共识。

委员会审查行政院和国民党团所提版本,由于政院版主张限制政党对其推荐公职候选人的政治献金捐赠金额上限,包括正、副总统候选人的上限是二千五百万元、立委是一百万元,即所谓“党产捐赠限制条款”;政院强调,考量各政党党产差距甚大,如果允许政党以其党产无限制捐赠其推荐的候选人,将形成政党竞争不公平的状态。

但担任会议主席的吴育昇认为,上述条文“争议过大,对修法没有实益”,裁示先行保留。

至于国民党团主张提高政党及拟参选人收受政治献金的额度,则遭民进党团批评为“政商勾结条款”,吴育昇也认为不妥,朝野同意,不采纳国民党团版的主张。

现行政治献金法并未规定“返还制度”,多位立委表示,收受政治献金后,若捐赠者有不良意图,却无法退回,显不合理;经过讨论,委员会初审通过,明定符合规定的政治献金,但不愿收受者,可在收受后一个月内返还。

收受政治献金开收据 以利查核

朝野也同意,只有政党、政治团体及拟参选人可以收受政治献金,并开立收据,以利政治献金的查核与公开透明。

此外,现行政治献金法规定,不得收受有累积亏损营利事业之捐赠,朝野立委都认难以查证,指该规定很不合理,“难道开口去问捐赠者,你们公司有赔钱吗?”经民进党立委叶宜津提案,通过修正条文,规定应由主管机关建立资料库,以供查询。

委员会进行到中午时,现场只剩下主席吴育昇和两位民进党立委,民进党团希望延长会议时间完成初审,但除吴育昇外,无其他蓝委在场,两位民进党立委也要离开,以致人数不足,逐条讨论无法进行,会议只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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