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法务部将落实查扣不法所得列犯罪侦查重点

人气: 6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7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台北五日电)过去检调侦办犯罪案件,疏于将“查扣不法所得”列为办案重点,导致司法制裁效果打折。法务部对此已将“查扣不法所得”列为施政重点,今后各地检察机关侦办经济、毒品、贪污等三类犯罪,除查明犯罪事证外,也必须积极查扣不法所得,既断绝犯罪被告“后路”,也可还财于民。

公司资金被负责人掏空,触法的负责人却用公司公款打官司脱罪、毒枭或经济犯不再乎坐几年牢,反正下半辈子的财产已足够,这种状况并不陌生,民众不满之余,似乎司法单为也莫可奈何。侦查犯罪的同时却未能同步查扣不法所得,成为打击犯罪的负面范例。

一位法务部官员透露,在台美司法交流时,美国检察官惊讶台湾的检方办案,尤其是侦办重大经济犯罪案时,并没有同步查扣犯罪所得的习惯,但在美国,连被告所请律师的费用都要被查,就是防止被告请律师的钱也是来自犯罪所得,让罪犯连请律师的钱都没有。

法务部政务次长黄世铭表示,查扣犯罪所得方案已列入中程施政的最重要施行目标,检察官侦办犯罪有无落实执行查扣不法所得,明年起列为管考重点与评比项目,施政细项下周将呈报研考会。

根据法务部检察司研拟的方案,毒品、贪污、经济等三类犯罪的不法所得查扣,是评比要项,包括侦破毒品工厂数、哪些财产是贩毒或贪污的不法所得、掏空公司的负责人资产流向等,法务部未来将统计各地检署侦办案件中,共有几件符合“既能同步追诉犯罪,也能查扣不法所得”。

法界人士表示,查缉毒犯要立即、同步将毒品、贩毒所得一并查扣,一方面是切断罪犯的经济与资金来源,让他没钱再搞鬼,也是让罪犯未来没有享受犯罪所得的可能,查扣经济罪犯的犯罪所得,可以在三审定谳后,由法院发还被害人,为被害人或股东找回受害资金,才能符合公平正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