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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饮料空杯奖励金 环署将与业者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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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光莹台北27日电)环保署研拟以法令公告规定连锁饮料店、便利商店及速食店须提供民众饮料空杯回收奖励金,以鼓励民众配合回收饮料空杯。环保署今天表示,近期将与相关业者研商。

环保署表示,外带饮料已成民众生活习惯,连锁外带饮料店每年使用的空杯高达7.8亿个,随意丢弃的饮料杯常导致排水沟渠阻塞,甚至堆积于河岸、海岸,破坏景观及生态环境。

环保署研拟规定连锁饮料店、便利商店及速食店于抛弃式饮料杯上印制连锁体系品牌及回收奖励金金额,并提供民众回收奖励金。

环保署指出,未来民众持2个同连锁体系饮料空杯,不限材质都可至连锁体系门市兑换回收奖励金新台币1元,预计可鼓励消费者配合回收工作,减少饮料空杯随意弃置现象。

环保署表示,回收奖励金并非押金,消费者无须事先预缴费用,回收奖励金由业者负担,以负起饮料空杯回收责任。

环保署表示,近期将邀集相关业者召开公听会,讨论回收设施设置与回收奖励金两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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