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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来货车停路边 路灯不亮骑士撞上…“暗中”害死人须负国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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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良哲/台中报导〕台中县男子林忠勇将偷来的货车停放在太平市特3号道路旁,却因路灯不亮等因素,让纪姓机车骑士在夜间撞上大货车而死亡。

法官认为,虽林某将车辆停放在机车道为车祸主因,但太平市公所在路灯不亮时只通知台电修护,未曾设置警告标志,也是车祸发生之次因,必须负担国家赔偿责任。

判决书指出,林忠勇是在去年6月间,于台中县乌日乡偷了一辆货车,并停放在太平市特3号道路旁,由于其停车位置占用机车道,再加上当时路灯不亮等因素,一位纪姓女机车骑士在夜间骑车行经当地时,不慎撞上大货车而死亡。

纪女的父母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诉请林某赔偿494万多元,但林某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将车辆停放在路旁并占用机车道确实不对,但发生车祸地点路灯不亮,且路树未经修剪,因此负责维护的太平市公所也要分担赔偿责任。

法官审理时发现,车祸发生当时特3号道路的路灯确实不亮,太平市公所仅仅通知台电公司修护,没想到修好了一个小时之后,车祸发生处的路灯又不亮了,而太平市公所未曾在前方设置警告牌,或是悬挂警告标志,显然在管理上有过失。

法官认为,考量整体车祸发生的原因,林某将车辆停放在机车道为车祸主因,必须负担一半的赔偿责任,因此判处林某必须赔偿死者父母297万多元,但太平市公所在路灯不亮时只通知台电修护,未曾设置警告标志,也是车祸发生之次因,必须负担国家赔偿责任,因此纪女的父母可另行向太平市公所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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