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消基会:信用卡循环利率应降至10%以下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3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佳颖台北报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将于19日初审攸关信用卡与现金卡的循环信用利率的议案,约定利率上限将从20%调降为12~15%,然而衡诸国际情势与担保放款融通利率与重贴现率往下跌的趋势,再加上合理的8%利差空间,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认为循环利率至少应降至10%以下。

据了解,目前民法虽然规定20%为利率上限,但40家信用卡业者及17家现金卡业者订定循环利率的分级标的,高级数者紧咬20%,几乎设定在20~17.99%之间,少数银行则订到10.8%之间,级数低者,则订定在3.99~19%,利差相当大。

令人质疑的是,目前民法规范的利率上限20%,是依据1929年的标准所订,而当时存款利率高达13%至14%,利差在6~7%;而今,存款利率早已降至0.1~0.2%,利差却高达19%以上,相当不合理!

消基会指出,银行并没有让消费者明了个人的循环利率是如何计算得出,银行虽然推出许多等级的循环利息级数,但相信没有“关系”的大部分的消费者都应是适用高利率等级,尤其是卡债族,信用等级不良,适用的利率级数应属最高等级。

目前的活期存款利率已跌至几近于零(0.1%至0.25%,实际利率各银行不同),而中央银行所订之担保放款融通利率已自2006年9月29日的3%到目前的的1.625%;重贴现率也从2.625%降至1.25%,但他们给消费者的循环利率却高到几近于20%。

消基会呼吁银行应公布成本及每位消费者的循环利息计算公式,包括利息计算天数、计息方式等细部资讯,还给消费者“知”的权益。否则循环利率就必须下降至10%以下,而立法单位更应主动审查、修订民法约定利率上限,让消费者得到真正合理的利率对待!(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