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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公里路程要盖20年 台监院纠正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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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淑华台北9日电)监察院调查发现,交通部公路总局办理“基隆暖暖至宜兰大溪段工程改善计划”,自民国83年度起开始执行,竟预计民国102年才能全线完工,延宕工程浪费公帑,今天通过纠正案。

监察院交通及采购委员会通过由监察委员赵昌平所提纠正交通部公路总局案。赵昌平接受访问指出,这条山线道路,全长也不过才41.7公里,山路也不陡峭,“盖一条公路,竟要花20年才能完成,开什么玩笑?英法海底隧道工程,也没有盖那么多年啊!”

纠正案文指出,交通部公路总局(前台湾省政府交通处公路局),于民国81年3月31日提出“基隆暖暖至宜兰大溪段工程改善计划”,为促进台北县平溪、双溪、贡寮等区域发展,并纾解假日滨海公路的交通拥挤问题。

这项工程自83年度开始执行,总经费新台币91.28亿元,分5年进行,原期程至87年度止,但后来却延宕超过10年;因为规划未尽妥善、行政效能不彰等因素,重新检讨计划期程后,竟预计至102年才能完成全线工程。

纠正案文认为,交通部公路总局办理这项工程,财务规划流于形式,罔顾预定规划完工期程,又因经费筹编作业不当,使得完工通车遥遥无期,浪费公帑,违失甚多,依法提出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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