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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内政部:研议放宽单亲外配归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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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 8日电)内政部今天表示,考量外籍配偶丧偶或离婚后仍承担教养子女责任,将研议修正国籍法,让丧偶或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行使权利负担义务的外籍配偶,得比照一般外籍配偶的归化要件。

民进党籍立委林淑芬昨天主张,许多单亲新移民妈妈受到法规限制,无法顺利申请归化取得身份证,希望内政部修正国籍法。内政部下午对此发布新闻稿说,将研议修正放宽。

现行国籍法第四条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为中华民国国民的配偶,具备于中华民国领域内,每年合计有183天以上合法居留的事实且继续3年以上等要件,得申请归化。

如果离婚或其配偶死亡,因婚姻关系已消灭,无法以配偶身份申请归化国籍,则须依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以一般外国人身份申请归化,即须具备于中华民国领域内,每年合计有183天以上合法居留的事实且继续5年以上等要件。

内政部打算修正,让丧偶或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行使权利负担义务的外籍配偶,得比照一般外籍配偶的归化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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