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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卓新论坛 明探讨商业广电媒体的公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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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3日报导】(中央社台北3日电)卓新论坛“后新闻局时代的广电政策系列(四)”明天登场,传播专家学者将探讨“取之于特许权利,用之于公众利益–商业广电媒体所应担负的公共责任”。

卓新论坛由卓越新闻奖基金会和中央通讯社合办,“商业广电媒体所应担负的公共责任”座谈会将于明天上午9时在中央社8楼嗜啡馆举行。

座谈会由卓新奖基金会董事长陈世敏主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汪威江、台湾通讯学会秘书长李淳、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NCC)营运管理处副处长黄金益、台湾艺术大学应用媒体艺术研究所副教授赖祥蔚、交通大学传播与科技学系副教授魏玓、中正大学传播系副教授罗世宏等人与谈。

讨论题纲包括:有线电视法规定有线电视业者提拨营业额1%为有线电视发展基金,其他平台则尚未被要求。有线电视发展基金只能投入有线电视发展,但在此数位汇流阶段,电信业者可以经营内容平台 (MOD),有线电视业者也可跨业宽频电信业,是否应考虑将各类平台界线打破,而依功能区分基金属性?

其次,有线电视依法必须制播公共近用频道,应如何善用鼓励优质影视内容的基金机制,活化公共近用频道?政府推动文创产业,如何以拥有成功经验的国家为师,善用鼓励优质影视内容的基金机制,为鼓励本土文创提供土壤与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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