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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修中立法 台中研院开会提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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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29日电)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引发中央研究院研究员质疑限制学术自由,中研院指出,中立法规范对象包括中研院研究人员,影响相当大,研议小组今天举行第二次会议,待有结论后再提报告。

立法院日前三读通过行政中立法,规范对象包括公立学术研究机构研究人员。不过,中央研究院38名研究员日前在内部刊物连署,认为中立法限制学术自由,呼吁修法。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上午在立院举行“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公听会,中研院副院长刘兆汉表示,中立法适用对象包括中研院研究人员,对中研院影响相当大,中研院上周成立研议小组,邀集院里专家研议此事,今天举行第二次会议,相关意见及建议须待小组有结论后再向相关单位报告。

与会的铨叙部次长吴聪成表示,考试院自民国92年以来屡次送到立法院审查的法案版本,一直都是将公立学术研究机构兼任行政职务的研究人员以及兼任公立学校行政职务的教师纳入中立法准用对象,因为这两者相同,都有可能不当动用行政资源从事政治活动。

高雄大学政治法律系教授杨戊龙指出中立法的一些问题,包括中立法适用对象范围不明确,执政者随时可以加以限缩;公务人员可以请假参选公职,让公务员参与政争失败后仍可继续任职;中立法未订罚则,公立研究机构人员即使违反规定,也难以课责。

至于中研院长翁启惠先前认为若总统马英九对中立法有不同看法,应退回中立法。台北大学公行系教授陈志华说,总统在立法院三读通过法案后,有义务公布。

此外,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认为,此法引起社会批评立法粗糙,行政部门应自我检讨,毕竟这是立法院无异议通过,若立法通过后,各界还是有意见,行政单位要有一定的想法、作为,否则立法院承受不明的批评,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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