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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污染餐飲業 中市年前開250張勸導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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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台中市餐飲業污染陳情案件有逐年增加趨勢,環保局針對一中街、逢甲、中華路、忠孝等餐飲業密集的商圈,其中屬中油煙污染量較高類別的餐飲業者,進行查核作業,近期已開出250張勸導單。環保局表示,後續會持續進行複查,不會主動開罰,但業者若遭到周邊住戶或店家陳情卻未進行改善,環保局仍會依法處理。 

環保局長沐桂新表示,去年餐飲業空污陳情案件達744件,其中重複陳情案件高達53.6%,顯見多數餐飲業者在遭受陳情後,仍無法有效改善污染情形。

年關將近,環保局為督促餐飲業者避免影響周邊環境進行有效的改善,先行篩選出陳情比例較高行政區包括西屯區、西區、北屯區及北區內,主動進行查核密集度高的商圈,除了開立勸導單,同時積極加強法令宣導。

環保局公佈巡查作業的251家業者,有2成任由油煙逸散到大氣中,有7.6成業者僅以風扇收集油煙後即排放,並未去除廢氣中油煙;另外對於餐飲廢水及殘渣的處理,也僅有3.2%業者設有油脂截流設施。

而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部份,則成績最好,僅有4.4%業者未推動資源回收;有業者也表示,在加盟時就要求要有設施避免污染環境。

環保局提醒業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凡餐飲業從事烹飪,散布油煙或惡臭、或將烹飪廢氣排放至溝渠中,導致油煙或惡臭,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規定,排放空氣污染物未符合排放標準,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而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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