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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糧署全面清查混合米標示 七月起強制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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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錫璋中興新村三十日電)針對國產米混摻進口米但未清楚標示一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今天表示,將全面清查小包裝食米,違反規定者立即要求下架與改正。農糧署並已著手修改法令,預定七月起,將強制要求在包裝正面清楚標示混合的比率。

農糧署說,依據「糧食標示辦法」規定,混合不同產地來源的食米,須標示產地別及其混合比率;包裝容器上所記載品名、說明文字、圖畫或記號等內容標示,應維持正確性,以充分提供消費者選購訊息,且不得誤導消費者產生錯誤認知。

農糧署指出,部分市售食米混合包裝進口米,包裝上說明內容或宣傳文字含糊,容易令消費大眾產生誤解,已違反「糧食標示辦法」規定。

針對此事,農糧署決定展開全國性小包裝食米的清查,發現違反規定者,就會要求違反廠商立即下架回收。如果兩週內還未改正,將依「糧食管理法」處以新台幣一萬五千元至六萬元的罰款。

另外,農糧署也決定修改法令,對於產地及混合米的混合比率,必須於包袋正面中間下方明顯位置清楚標示,其字體大小不得小於零點六公分。這項新規定將配合國產新米上市,從七月一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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