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16日讯】 福建少女林巧英案中的首被告龙健诚,今日获释后表示高兴,他说任职入境处十多年,第一次遇到这类事件,审讯期间面对报章上对他的指控,饱受煎熬,深感无辜,对于获释,他表示多谢各界关心,龙健诚原已遭停职,今日获释后他立即返回入境处总部。
明报报导,福建少女林巧英“冤狱”案件有新发展,在林巧英作供完毕之后,辩方律师在庭上表示,林巧英的证供没有足够证据指首被告的总入境事务助理员龙健诚防碍司法公正,所以在控方律师的同意下,龙健诚无需答辩获释。龙健诚的代表律师表示,会申请堂费。
林巧英作供时,并未能提出证据,证明首被告人要推她到垃圾桶吃饭,她亦未能说出谁人说:“若你是男仔,就打你”。辩方律师表示,林巧英的证据供,不足以证明龙健诚,有防碍司法公正,获控方接纳,法官裁定首报告无罪释放。
三名被告是总入境事务助理员龙健诚(三十六岁)、兼职传译员王建莺(四十四岁)及入境事务助理员黄翠琴(廿七岁)。三人较早前否认一项企图妨碍司法公正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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