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民逃过路费368万判无期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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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13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河南一农民购买假军用车牌经营运送沙石业务,8个月内获利20余万,骗免过路费368万余元。2010年12月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大陆媒体报导,为避免缴纳通行费,河南省禹州市一农民在购买两辆货车后,购买两副假军用车牌经营运送沙石业务。8个月时间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骗免通行费368万余元。2010年12月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因偷逃过路费而被判无期徒刑,从媒体的公开报导来看,在全国范围内还未有先例。这宗个案在网上引发了一边倒的质疑,网民批评的焦点并不在时某有罪还是无罪,而是逃费2362次就获刑无期,普通公众难以理解和接受。

但争议更大的还是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的巨额数字哪来的。8个月240天,逃368万余元,每天下来的过路费就是1.4万元。按正常缴费,每挣一元钱,需要缴纳18.4元过路费。

有网友简单算账:“逃免过路费368万元,获利20万元,看不懂、如不逃费则亏368万-20万=348万元。”“就是说合法经商的话,得倒欠348万给政府”。

大陆多家媒体纷纷发表评论文章质疑这一案件判决,南都评论文章 “368万过路费刺疼了我们的眼睛”称, “拉沙挣了20多万元,但如果正经守法却要缴纳高速公路过路费368万余元———这究竟是怎样诡异的生存图景?”

“这368万元过路费扎扎实实地刺疼了我们的眼睛:拉沙才挣20万元,而坐地生财的收费站却能获得数百万元的利润,即便大家相安无事———这是怎样一笔买卖?这又是怎样一种断裂与失衡?”

新京报社论称,“假定时某的两辆车天天运营,偷逃的费用摊到每天竟然高达1.5万余元。这真可称得上是一条黄金铺就的“致富高速路”——— 只不过,是收费公司的致富路。…若完全依法缴费、依法营运,不但无利可图,还会巨额亏损。这再次印证了某些地方“不超载不逃费就无法盈利”的说法。”

网民惊呼:“谁是真正的罪犯一目了然。” “农民不过是偷逃过路费,可是,他们是在抢劫,正所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ZF(编者注:政府)才是真正的强盗。大规模造路毫无节制的拦路抢劫才是罪大恶极。”

有网友联想到与之下相关的高收费:这368万元的过路费,都要摊在沙的成本里,用这些沙建成的住宅楼价格能降下来吗?过路费开起来是收运输户的、交运集团的,其实最后都落实在老百姓的头上。这就是住房难、看病难、上学难、就业难的根本原因。上面的横征暴敛猛于虎啊。

还有人感叹:做一个中国人,很难;做一个中国农民,难上加难;做一个守法的中国农民,死路一条。

网友感叹:“中国总出这样的滑稽大剧;中国的司法像一个婊子,领导们轮番上。”还有人说:“当苛捐杂税多到活不下去的时候,杀人放火将不是违法犯罪,而是英雄的革命者了!”

全球收费公路14万公里 10万公里在中国

2007年,世界银行专门发布了一份有关中国高速公路的研究报告。数据显示,全世界收费公路不过14万公里,竟有10万公里在中国。

该报告披露,德国目前货车平均每公里过路费是0.15美元,而中国却是0.12至0.21美元,而在车辆通行费所占人均GDP的比例中,中国以超过2%居首位。世行专家明确表示:中国的通行费可承受性是全世界最低的几个国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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