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移民“任职”拘留所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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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6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田清编译报导) 美国休斯敦─拘留所的厨房里,十几位被拘留的移民准备午餐给约900位其他被拘留者。美国警卫负责站岗哨,拘留所的主任负责清点人数,但其它大部分的工作,如清洁浴室、折叠床单、小卖部进货等,都是被拘留移民必须负责的工作。

《纽约时报》报导,美国联邦机构扫荡非法移民,并禁止企业雇用他们。但拘留所里的工作却仰赖被拘留的移民,提供必要的劳动,通常是一天只支付1美元或更少。每天,大约5,500位被拘留的移民在美国的移民拘留中心工作。

该工作计划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阻力。今年四月,一场官司指控华盛顿州塔科马(Tacoma)移民官员,在一些被拘留者罢工和绝食抗议后,将这些人分开囚禁 。

联邦当局说,该计划是自愿、合法和节省纳税人成本。但移民权益倡导者质疑它是否是真正自愿的、合法的,他们认为政府外包许多拘留中心给私人监狱企业管理,这些管理人员扭曲规则,让移民自行付出被拘留的劳动力。

去年一年至少有60,000移民在联邦政府下的拘留所“任职”,据来自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的数据。廉价的劳动力,一小时13美分,每年节省了政府和私人公司至少4千万美元,这是根据每小时7.25美元联邦最低工资计算出的数字。在一些县监狱,移民甚至无偿工作,或以汽水或糖果代替工资,同时还提供服务,如为其他政府机构做饭。

不像被判罪的犯人,他们必须参加监狱工作。这些被安置在收容中心的移民,他们大多在等待法庭听证会,以争取合法待在美国、大约有一半的移民最终获准留在美国。

佩德罗(Pedro)今年34岁 ,曾在加州、明尼苏达州和北卡罗莱纳州的餐馆工作。他在乔治亚州Lumpkin的斯图尔特看守所待了约19个月。佩德罗说,他被要求工作,即使当他发烧了。如果凌晨2点的轮值他迟到了,警卫威胁他将单独监禁,他的家人可能因此必须负担超过7.5万美元的债务,以补偿拘留期间法律费用和收入损失。

对于在拘留设施工作的给薪规则,1950年的一项法律确立了联邦自愿工作计划,并规定每小时工资1美元 (相当于今天大约9.80美元)。国会上一次检讨这项工资规定是在1979年,但没有提高工资。规定后来又与《公平劳动标准法案》有所冲突,1990年上诉法庭维持每小时工资1美元 ,并说“被拘留的外国人并非政府雇员”。

在拘留中心的移民可能是非法移民,但他们也可能是寻求庇护者、永久居民或美国公民,其身份文件尚待确认。西北大学政治学教授史蒂文斯(Jacqueline Stevens)表示,强迫被拘移民廉价劳动违反了宪法第13修正案,除非作为犯罪惩罚。

(责任编辑﹕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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