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丹:对“霾”咬文嚼字的真实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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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18日讯】11月18日,来自《科技日报》的一篇报道称,一支由美国、中国、以色列和英国研究人员组成的国际科研团队经研究发现,1952年在伦敦出现的“夺命大雾”与如今的“中国霾”具有相同的化学反应过程。于是,在媒体的造势下,中国的知识届和舆论界一度掀起了一场有关“雾与霾”的争论和探讨。

首先提出的问题是“伦敦雾是否等同于中国霾”,由此得出“伦敦雾是强酸性的,中国霾基本上是中性的”结论。一方面,这种说法听起来会让人觉得,中国霾不如伦敦雾那么致命;另一方面,若逐字逐句的研读《科技日报》发表的那篇文章,就会体会到文中那句“大雾和污染‘夺命二人组’的确切化学过程……”以及“自然雾中包含尺寸为数十微米的较大颗粒,这些雾粒蒸发后就会形成覆盖全程的较小酸性霾粒子”所要传递的真实意图,不过就是想要告诉大家,“雾与霾”不仅在视觉上雷同,且在实际形成的过程中,也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能加以区分。

这样的意图在一个月后,也就是12月17日《科技日报》发表的相关文章中再次得到凸显。该文章引用了某气象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的一番话来加以说明。其中,那句“霾造成的危害已可以将其定义为气象灾害”干脆、直白的指出,如今“雾与霾”应该被名正言顺的划为“同类”。而这位院士之所以毫不避讳、公开表达出这种极容易引发民怨众怒的言论,正是因为《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已于近日将霾列为气象灾害,由此引发了气象、环保方面专家的热议。在一片质疑声中,这位院士如此“挺身而出”,显然就是想要为政府站台。

该院士说道,“霾的发生发展既有自然因素(适宜的气象条件),也有人为的影响(污染物),自然因素是内因,人为影响是外因,相互影响、互为作用”。在谈到“重污染天气”时,这位院士居然说,这是“霾的特例”,是在具备霾产生的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物浓度达到了一定程度……”。在他看来,气象条件是罪魁祸首,若气象条件不允许,是产生不了雾霾的。如此,这位替政府说话的专家仅凭着三寸不烂之舌,一瞬间就把使得毒霾在中国肆虐的“人祸”说成了老天爷才管得着的“天灾”,把由政府一手促成的空气污染说成是自然灾害使然。

最终,在网媒所呈现的这场长达一个多月的对“中国霾”如何界定的探讨与争论中,政府在某院士的力挺下,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回想起来,这场激烈的辩论实际是政府操控媒体、暗示专家,且早已定好了结局,只为故意演给中国老百姓看的洗脑大片。

从“伦敦雾”、“中国霾”这些概念的提出,到“中性霾”、“强酸性霾”这类专业术语的普及,以及指出中国的“中性霾”不像伦敦的“强酸性霾”那般,可在短短5天夺走1.2万人的性命;一直到如今干脆颁布法令,将“霾”白纸黑字的界定为“一种气象现象、气象灾害”,其实就能看出,政府想对老百姓灌输的只有一点,那便是无论在中国爆发的霾多么厉害,都与政府主导的长达30多年的工业生产无关;政府可以承担观测、预报、预警的职责,但除此之外,就爱莫能助了。

值得一提的是,当很多人看到“气象灾害”一词时,似乎很容易感同身受的认为,霾的严重程度如今已上升到了“灾害”的级别,由此或可见政府的坦白与诚实。然而,这种认识却有着极大的害处,它足以使人漠视“中国霾”不是“自然灾害”,而是“人祸”这种本质上的差别,从而失去了对“人祸”制造者追责到底的动力与勇气。

因此,在刻意为了混淆视听而搞出的有关“如何界定霾”的争论中,我们应该时刻保持清醒,不要只将视线集中在对“霾”的咬文嚼字上,而是跳出那些无谓的争论,直奔霾的成因以及谁是幕后主谋这一终极话题。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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